我国人口流动非常大,异地就医是很多人都会遇到的问题。比如说,老人随子女迁到大城市、单位常驻外地工作、患重病去外地治疗等,如果没有当地社保,看病可能要花费不少钱。那么异地医疗保险有哪些政策呢,异地医疗保险报销比例多少呢?本文小编为你解答关于沈阳医疗保险异地报销的相关政策、沈阳医保异地报销的比例多少钱等知识。
沈阳异地就医医保报销流程:
1.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医疗费用终结后,本人或代办人持相关材料到健康盘锦中心支公司代办窗口办理异地就医结算手续。
2.所需材料:医疗费用收据、费用明细单、病历、本人及代办人身份证、本人盛京银行卡。
3.本人或代办人填写《沈阳市异地安置人员异地就医报销收卷通知单》及《沈阳市异地安置人员信息确认单》,同时将医保IC卡与本人盛京银行卡信息确认单留存至沈阳市医保局,并确认所填写的相关信息准确无误。
4.本人或代办人持代办窗口开具的《沈阳市异地安置人员异地就医报销收卷通知单》及本人或代办人身份证,到健康盘锦中心支公司代办窗口,领取报销结算表和费用明细打印单。
5.沈阳市医保局将医疗结算费用划入盛京银行卡内,请注意查收。
结算查询
报送材料一个月后,参保人员登录沈阳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网站,按顺序点击个人用户→个人医保信息查询→个人账户消费明细查询,便可查询到相关结算数据。
随着公交事业的发展,人们想去哪儿就可以去哪儿,可是人都是吃五谷杂粮的,万一生病了,这些游子们的医疗政策就不知道是否能够跟上了。下面小编整理了有关沈阳市异地医保报销的相关信息,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春夏在沈居住,秋冬飞到海南“猫冬”,这已成为数以万计沈城退休老人的生活方式。不过,因办理异地医保手续门槛太高,一旦感觉身体不适,老人们在海南看病只能自费。1月7日,记者将“候鸟”老人们的心愿转交给市政协委员赵庆,他将以提案的形式呼吁有关部门,适当降低沈阳异地医保门槛,让“候鸟”老人再无后顾之忧。
报销比例:
78岁的市民张X林每年有六七个月待在三亚。在他看来,三亚哪都好,就是医保用不了,但对老人们来说,这点太重要了。“我已经在三亚待了5年,通常都是每年的10月中旬从沈阳飞过去,待到来年的5月初。”张X林告诉小编,随着年纪越来越大,很多慢性病都会找上门来,可到三亚的医院看病不能报销,这笔花销太大了。同样,张X林的医保卡在三亚也派不上任何用场,由于患有慢性病,他每天要吃8种药,为了避免在三亚花钱买药,每次去三亚都要带上满满一行李箱必需的药品,算重量至少有30斤。
小编了解到,事实上,沈阳市医保局与海南省社会保险事业局早在12月份就签订了《沈阳市与海南省医疗保险异地就医联网结算经办合作协议》,长期居住在海南省的沈阳市参保人员,可以实现异地直接持卡就医结算。协议规定,凡符合沈阳市异地安置人员条件且长期居住在海南省的参保人员,可在沈阳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及各分局提出申请、填写“异地就医申请表”并办理相关手续,到海南省社会保险事业局审核、登记并领取“异地就医证、卡”后,就可以在海南定点医院直接持卡就医住院结算。
但在张X林看来,虽然政策有了,但想享受有点难。“办理异地医保手续有前提,那就是要求本人或子女在海南必须有房产或户口。”张X林告诉小编,三亚的房价贵得要命,有能力买房的“候鸟”老人少得可怜,更多的是租住老年公寓。
沈阳医保异地就医报销指南
》》沈阳医保异地就医,包含几种情况
(一)在沈阳参保,在外地就医。这个也包括两种情况
1.在沈阳参保,但长期居住在外地,并且在外地就医
2.在沈阳参保,但临时去外地就医
(二)在外地参保,在沈阳就医。这种情况得咨询当地医保局,这篇文章不作介绍了
》》沈阳医保异地就医报销
一、长期居外人员异地就医报销业务(注:已经办理医保直接结算的,住院费用可以直接刷医保卡,不用回沈阳报销,但门诊等其他费用要回沈阳报销)
(一)申请条件
已办理长期居外的参保人员,申请报销相关医疗费用的
(二)申请材料
1.定点医院发生的住院费用
(1)住院病历(包括:首页、入院记录、临时及长期医嘱单、检查化验单、影像报告单、手术及麻醉记录、出院小结)加盖病案专用章。内容要求患者基本信息应与身份证明、参保信息相一致。
(2)住院收据原件;
(3)加盖医院印鉴的医疗费用明细单;
(4)患者本人已开通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复印件(如未换领社会保障卡,需持患者医保卡复印件及患者本人盛京银行卡复印件);
(5)本人及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急诊抢救留观(仅限急危重症抢救费用,普通急诊除外)
(1)急诊收据原件;
(2)加盖医院印鉴的医疗费用明细单;
(3)急(门)诊病历;
(4)患者本人已开通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复印件(如未换领社会保障卡,需持患者医保卡复印件及患者本人盛京银行卡复印件);
(5)本人及代办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定点医院发生的门诊规定病种费用
(1)门诊收据原件;
(2)加盖医院印鉴的医疗费用明细单;
(3)门诊病历;
(4)患者本人已开通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复印件(如未换领社会保障卡,需持患者医保卡复印件及患者本人盛京银行卡复印件);
(5)本人及代办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注:其他情况,根据情况需要转诊单、情况说明、死亡证明、单位证明等。
(三)办理流程
1.长期居外人员在异地定点医院发生的住院、急诊抢救留观、门诊规定病种的医疗费用由个人先行垫付,符合我市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在医疗终结六个月内,由本人或代办人持相关手续到沈阳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或所属分局,按我市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结算。
2.本人或代办人可持《长期居外人员就医报销收卷审批单》及有效身份证明,到沈阳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或所属分局相关窗口领取《医疗费用报销结算表》《费用报销打印表》,领取时《长期居外人员就医报销收卷审批单》收回,且仅可领取一次。
3.费用结算完毕后,沈阳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将参保人员结算的医疗费用划入参保人的社会保障卡(需开通金融功能)或盛京银行卡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