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9日,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
备受关注的《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的适用企业总计72家,具体包括由国务院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责任的53家央企,如中石油、中石化、中国移动等,以及其他金融、铁路等19家央企。
适用《薪酬改革方案》的部分央企名单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宝钢集团有限公司
武汉钢铁(集团)公司
鞍钢集团公司
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
东风汽车公司
中国远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
国家开发投资公司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电信集团公司、中粮集团有限公司
神华集团
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
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
国家电网公司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
中国航空集团公司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商用飞机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