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是一个圣神的职业,教书育人为国家输送优秀的人才。然而教师也是人,也需要生活,他们的工龄工资将会直接影响其收入,本文详细介绍了最新教师工龄工资标准,希望能为广大教师提供一些帮助。
高等学校教职工工资制度
高等学校教职工工资制度的改革,按照、国务院下达的《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方案》和国务院工资制度改革小组、劳动人事部下达的《关于实施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方案若干问题的规定》执行。现结合高等学校的情况和特点,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教职员实行以职务工资为主要内容的结构工资制
(一)职务名称
1.教学人员。按教授、副教授、讲师、助教的职务分列。
2.科研人员和其它各类专业技术人员。按照国务院各有关主管部门确定的职务名称系列分列。
3.实验人员。按高级实验师、实验师、助理实验师、实验员分列。
4.行政人员。高等学校按正副院(校)长、研究生院正副院长、正副教务长、正副总务长、正副处长、正副科长(正副主任科员)、科员、办事员分列。
其他需要新增加的职务名称,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另列。
(二)教职员的结构工资由基础工资、职务工资、工龄津贴和奖励工资四个部分组成。
1.职务工资。按教职员职务分列工资等级,一职数级,相近职务之间工资额上下交叉。
(1)高等学校教学人员基础工资、职务工资标准表(见附表一)。
(2)高等学校行政人员基础工资、职务工资标准表(见附表二)。
(3)高等专科学校行政人员基础工资、职务工资标准参考表(见附表三)。
(4)高等学校实验技术人员基础工资、职务工资标准表(见附表四)。
(5)政治工作人员参照同级行政人员工资标准执行。
(6)其它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的职务工资标准,按照国务院批准的各有关主管部门同类人员的职务工资标准执行。
2.基础工资、工龄津贴、奖励工资,按照国家统一规定的标准执行。
(三)高等学校的工人,原则上执行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人的结构工资制及其工资标准。
生产性工人岗位(技术)工资标准,由学校参照国家机关工人基础工资、岗位工资标准表,结合学校的特点拟定,但需报经学校上级主管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二、实施工资改革的补充规定
(一)各校要按教育部制定的编制标准的暂行规定,核定编制,定编定员。并根据国务院批准的教育部对教学人员、科研人员和其它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的职务名称系列有关规定、职责范围、人员结构比例、人数限额,提出具体要求。对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调整,明确职务,制定岗位责任制,建立考核制度。
(二)教学人员中凡按照一九六○年国务院《关于高等学校教师职务名称及其确定提升办法的暂行规定》和一九八二年教育部《关于当前贯彻执行〈暂行规定〉的实施意见》,在一九八三年九月一日以前已经确定有教师职务并且仍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的,一律按其职务领取相应的职务工资。
(三)高等学校正副院(校)长的最低职务工资标准,要根据学校规模大小、专业设置数量和有权授予硕士、博士学位的专业点的情况确定,地方所属高等学校,由学校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教(教育)厅(局)提出意见,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中央部属高等院校,由主管部门审批。一般院(校)正副院(校)长,可执行正副院(校)长五级职务工资标准;少数院(校)正副院(校)长可执行正副院(校)长六级职务工资标准。研究生院正副院长、教务长、总务长的职务工资标准,根据干部主管部门批准的职级待遇,可以执行副院(校)长或处长的职务工资标准。
(四)高等学校的党委书记、副书记,分别执行院(校)长、副院(校)长的职务工资标准;系级或相当系的单位专职党总支书记,执行处长或副处长的职务工资标准。
(五)教师兼任相当副科长以上领导职务,实行任期制的,职务工资按所担任两种职务工资高的一种确定。
(六)教职员调到“老、少、山、边、穷”地区和条件特别艰苦地区做教育工作的,待遇从优。
(七)高等学校派往国外学习人员中的国家正式职工,凡属一九八五年六月三十日在册的,列入这次工资制度改革范围,新定工资发放期限,按国家对出国学习人员有关规定办理。
(八)建立学校基金的高等学校,根据国家规定,由主管部门核定其收入分成的比例和各项基金的比例。用于奖励基金的只能是一少部分,多发的奖金按规定缴纳超限额奖金税。
(九)高等学校附属中学、小学、幼儿园教职工工资制度改革,随同教育部门办的中小学教职工工资制度改革一起进行,执行同一的工资标准,增加的工资从一九八五年一月一日起发给,其中由四类工资区提高到五类工资区增加的工资,从七月一日起发给。其它附属事业单位均和高等学校校本部工资制度改革同时进行,增加的工资从一九八五年七月一日起发给。
(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教、教育厅(局)可以依照本方案,在不高于本方案职务工资标准的原则下,制定适合本地区普通高等学校(含部属高等学校)教职工工资制度改革实施细则,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工资制度改革小组审核,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并抄送国务院工资制度改革小组和国家教育委员会备案。
高等专科学校行政人员的职务名称和职务工资标准,可参照“高等专科学校行政人员基础工资、职务工资标准参考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中央部门所属高等专科学校,应执行当地政府制定的工资标准。
(十一)高等学校教职工工资制度改革工作,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
中等专业学校教职工工资制度
中等专业学校教职工工资制度的改革,按照、国务院下达的《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改革方案》)和国务院工资制度改革小组、劳动人事部《关于实施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方案若干问题的规定》执行。现结合中等专业学校的情况和特点,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中等专业学校教职工实行以职务工资为主要内容的结构工资制
(一)职务名称
1.教学人员。按高级讲师、讲师、助理讲师、教员的职务分列。
2.其他各类专业技术人员。按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确定的职务名称系列分列。
3.行政人员。按正副校长,正副科长(主任)、科员、办事员的职务分列。
(二)教职员的结构工资由基础工资、职务工资、工龄津贴和奖励工资四个部分组成。教师同时实行教龄津贴。
1.职务工资。教职员按照职务分列工资等级,一职数级,相近职务之间工资额上下交叉。
(1)中等专业学校教师基础工资、职务工资标准表(见附表一)。
(2)中等专业学校行政人员基础工资、职务工资标准表(见附表二)。
政治工作人员参照同级行政人员工资标准执行。
(3)其他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的职务工资标准,按照国务院批准的有关主管部门同类人员职务工资标准执行;国家没有规定的,参照有关专业技术人员的工资标准,按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规定执行。
2.基础工资、工龄津贴、教龄津贴和奖励工资,按国家统一规定的标准执行。
(三)工勤人员。原则上执行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人的结构工资制。生产性工人的岗位(技术)工资标准,由学校主管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改革方案》附表三《中央、省和省辖市国家机关工人基础工资,岗位工资标准表》,结合学校特点拟定,也可以实行企业同工种的工资制度。但需报经国务院主管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工资改革办公室批准执行。
二、实施工资改革方案的补充规定
(一)各校要按教育部或学校主管部门提出的编制标准核定编制,定编定员;建立健全各类人员的岗位责任制和考核制度。
(二)教学人员和其他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的职务要保持合理的结构比例,各类人员的职务结构比例由各部门、各地区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报经主管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执行。
(三)各类学校毕业生分配到“老、少、山、边、穷”地区和调入上述地区从事中专教育工作的,待遇从优。
(四)教师进修学校教职工,执行中等专业学校教职工工资标准及有关津贴。
(五)中等专业学校教师工资改革增加的工资额,不包括教龄津贴在20元以内的,一九八五年一次发给,超过部分从一九八六年七月起再增加上去。教龄津贴从一九八五年七月起发给。
(六)中等专业学校教师,未按教育部规定的中等专业学校教师职称确定职务的,在执行新工资标准时,暂按现行工资额就近套级;新的职务系列、人员结构比例和人数限额经国务院批准后,再按附表一的职务工资标准执行。
(七)教师兼任副科长以上行政职务,实行任期制的,职务工资按教师和行政人员两种职务工资中较高一种确定。
(八)中等专业学校派往国外学习人员中的国家正式职工,凡属一九八五年六月三十日在册的,列入这次工资制度改革范围。新定工资发放期限,按照国家对出国学习人员有关规定办理。
(九)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主管部门可以依据本方案,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中等专业学校工资制度改革的实施细则,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工资制度改革小组审核,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并抄送国务院工资制度改革小组和国家教育委员会备案。
中小学教职工工资制度
中小学教职工工资制度的改革,按照、国务院下达的《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改革方案》)和国务院工资制度改革小组、劳动人事部《关于实施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方案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若干问题的规定》)执行。现结合中小学的实际情况,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中小学教职工工资制度改革方案适用范围
(一)普通中学(包括职业中学、农业中学、盲聋哑中学、工读学校。以下简称中学)。
(二)小学(包括盲聋哑小学,弱智儿童学校。以下简称小学)。
(三)幼儿园。
二、教职员实行以职务工资为主要内容的结构工资制
(一)职务名称
1.教学人员。中学按高级教师、一级教师、二级教师、三级教师四级分列。
小学按高级教师、一级教师、二级教师、三级教师四级分列。
幼儿园教师职务,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
中小学教师职务系列俟国务院批准后,经过试点逐步实行,并领取相应的职务工资。
2.行政人员。中小学按正副校长、正副教导主任、正副总务主任、职员的职务分列。
幼儿园行政人员职务名称,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
(二)结构工资由基础工资、职务工资、工龄津贴和奖励工资四个部分组成。教师同时实行教龄津贴。
1.中小学教师和幼儿园教师的职务工资标准,暂按《改革方案》中附表六、七的“中学教师基础工资、职务工资标准表”、“小学教师基础工资、职务工资标准表”执行,并按《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二条的办法套改新工资标准。俟教师确定新的职务后,再按规定排列各个职务的工资标准下达执行。
2.行政人员的职务工资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参照《改革方案》附表九《县(市)、区(乡)国家机关行政人员基础工资、职务工资标准表》和中小学教师工资标准制定。
教师兼任行政领导工作的,可以按教师的职务确定职务工资。
3.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的职务工资,参照有关部门规定的有关职务名称系列的职务名称、工资标准执行。
4.基础工资、工龄津贴、教龄津贴和奖励工资,按国家统一规定的标准执行。
保育员和工勤人员,执行国家机关工人基础工资、岗位工资标准和有关规定。
三、实施工资改革方案的补充规定
(一)这次工资制度改革,要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教育厅(局)要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提出中小学教职工的编制标准,制定各类人员的职责规范人员结构比例和人数限额,报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再结合各校的实际情况,分别下达不同的编制、教学人员的结构比例和人数限额。各校要根据这些要求,核定编制,定编定员,明确每个工作人员的职务,制定岗位责任制,建立考核制度。
(二)中小学教师按新职务的规定,确定职务后,领取相应的职务工资。在一九八六年七月一日以前确定职务(或业务等级)的,从一九八五年一月一日起发给。但一九八五年增加工资的限额,应按《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第(二)款的规定执行。
(三)中小学的班主任津贴、特级教师津贴,按原规定继续发给。
(四)各类学校毕业生分配到“老、少、山、边、究”地区和调入上述地区从事中小学教育工作的教职员,待遇从优。
(五)工读学校的教师等现行的补贴,按原规定继续发给。盲聋哑学校的教师(包括校长、教导主任等),可按原规定发给本人基础工资加职务工资之和的百分之十五的补贴费。弱智儿童学校的教师也可按此规定执行。如不从事工读、盲聋哑和弱智儿童教育工作,从第二个月起停发补贴费。
(六)新参加工作的各类学校毕业生,其见习期、见习期间的临时工资待遇以及见习期满后应确定的职务和职务工资,均按国家统一规定执行。其中新参加工作的中专、高中毕业生,分配任中学教师的,见习期满后,先按基础工资加职务工资之和58元的标准定级,经考核合格正式评定教师职务后,进入最低一级工资64元的标准。
幼儿园保育员转正定级时,按卫生部规定的护理员的转正定级工资标准执行。
(七)中小学教师工资改革增加的工资额,不包括教龄津贴在20元以内的,一九八五年一次发给,超过部分从一九八六年一月一日起再增加上去。教龄津贴从一九八五年一月起发给。
(八)民办教师的待遇问题,应根据国发(1984)174号《国务院关于筹措农村学校办学经费的通知》的原则精神,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九)厂、矿企业办的中小学教职工的工资改革,随同本企业职工工资改革同步进行。
(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局)可以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和中小学的特点,制定教职工工资改革的补充规定和实施细则,征求教育工会的意见,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工资制度改革小组审核,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行,并抄送国务院工资制度改革小组和国家教育委员会备案。
(十一)中小学教职工工资改革工作,事关提高教师队伍素质和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各级学校领导要充分发扬民主,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发挥工会的积极作用,秉公办事,严肃认真,实事求是。
对营私舞弊或打击压制教师以及各种弄虚作假的行为,一经发现必须严肃处理。
教师教龄津贴的若干规定
根据、国务院下达的《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方案》和国务院工资制度改革小组、劳动人事部《关于实施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方案若干问题的规定》有关条文,现对教师教龄津贴的实施作如下规定:
一、教师教龄津贴执行范围
中等专业学校、教师进修学校、技工学校、普通中学、职业中学,农业中学、工读学校、盲聋哑学校、小学、弱智儿童学校和幼儿园的公办教师,均可实行教龄津贴。
从事教师工作满二十年,因工作需要,经领导批准,调离教师工作岗位,仍在学校从事教育工作的人员,以及从事教师工作不满二十年,调任学校行政工作并继续兼课的人员,也可以实行教龄津贴。
二、教龄津贴标准
教龄满五年不满十年的,每月三元;满十年不满十五年的,每月五元;满十五年不满二十年的,每月七元;满二十年以上的,每月十元。
三、教龄即教师直接从事学校教育工作的年限
教龄计算办法:
1.上述学校的教师或中小学专职少先队辅导员等直接从事德、智、体、美教育的工作年限,计算为教龄。
2.由各级各类学校调入上述学校的教师,原专职从事教师工作的年限可与调入后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教龄。
3.民办教师或长期顶编代课教师转为上述学校公办教师后的教龄计算,应按其工龄计算的有关规定办理。
4.曾在冤假错案间断教育工作,现已平反纠正,继续从事教育工作的教师,其间断的时间,可心计算为教龄。
5.在历次政治运动中,曾在职带薪下放的教师,其间断教育工作时间,可计算为教龄。
6.教师连续病休超过六个月的时期不计算教龄。
四、领取教龄津贴的教师调离上述学校后,教龄津贴即行取消
五、民办教师是否实行教龄津贴制度,由和地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六、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局)可根据上述规定,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订实施细则,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行,并抄报国务院工资制度改革小组和国家教育委员会备案。
内蒙古高考录取后不
时间:2023-09-15 06:0:33西藏高考录取后不去
时间:2023-09-17 07:0:37甘肃高考录取后不去
时间:2023-09-13 08:0:50青海高考录取后不去
时间:2023-09-21 08:0:01CopyRight 1996-2024 Www.creditsailing.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濠电姷鏁告慨鐑藉极閸涘﹥鍙忛柣鎴f閺嬩線鏌涘☉姗堟敾闁告瑥绻橀弻锝夊箣閿濆棭妫勯梺鍝勵儎缁舵岸寮诲☉妯锋婵鐗婇弫楣冩⒑閸涘﹦鎳冪紒缁橈耿瀵鎮㈤搹鍦紲闂侀潧绻掓慨鐢告倶瀹ュ鈷戠紒瀣健椤庢銇勯敂璇茬仸闁炽儻绠撳畷绋课旀担鍛婄杺闂傚倸鍊搁悧濠勭矙閹达讣缍栫€光偓閳ь剛妲愰幘瀛樺闁告繂瀚ぐ娆撴⒑閹肩偛鍔€闁告粈绀侀弲锝夋⒒娴g瓔鍤欓悗娑掓櫇缁瑩骞掗弴鐔稿櫡闂備浇顕х换鎰瑰璺哄偍濠靛倸鎲$粻鎺撶節閻㈤潧孝闁挎洏鍊濋幃褑绠涘☉娆忎患濠电偛妯婃禍婵嬫偂濞戞埃鍋撻崗澶婁壕闁诲函缍嗛崜娑㈡儊閸儲鍊甸悷娆忓缁€鈧梺缁樼墪閸氬绌辨繝鍥ㄥ€婚柦妯猴級閵娧勫枑鐎光偓閸曨偆鐣洪梺鎸庣箓濞层劎澹曢挊澹濆綊鏁愰崨顔藉創婵炲瓨绮撶粻鏍蓟濞戞瑦鍎熼柨娑樺缁辩偟绱撴担鎴掑惈闁稿鍋熼幑銏犫攽鐎n亞鍊為悷婊冪箻閹儳煤椤忓懎鈧敻鏌i悢鍛婄凡妞ゅ浚浜滈…鍧楁偡闁箑鍓堕悗娈垮枛閹诧繝骞嗛弮鍫澪╃憸宥堛亹閸曨垱鈷戦柟鑲╁仜閸旀﹢鏌涢弬璺ㄐф鐐叉瀹曠喖顢曢埀顒勫捶椤撴繄鍓ㄩ梺鍝勮癁閸屾凹妫滄繝鐢靛Х閺佸憡鎱ㄩ悜钘夋瀬闁归棿绀佺壕缁樼箾閹存瑥鐒洪柡浣割儐閵囧嫰骞樼捄鐑樼€鹃梺鍛婄懃缁绘ê顫忔繝姘唶闁绘梹浜介埀顒佸浮閺岋繝宕卞Δ渚囨¥缂備浇椴哥敮鐐哄焵椤掑﹦绉甸柛瀣浮瀹曟洟濡烽敂鍓ь啎闂佺ǹ绻楅崑鎰櫠鏉堚晝纾奸弶鍫涘妽鐏忎即鏌熷畡鐗堝櫧闁瑰嘲缍婇、娑樷堪閸涱垳宕堕梻鍌氬€峰ù鍥х暦閻㈢ǹ绐楅幖杈剧悼缁€濠傗攽閻樺弶鎼愰柦鍐枔閳ь剙绠嶉崕閬嶆偋濠婂喚鐎堕柕濞炬櫆閳锋垿鏌涘☉姗堟敾閻忓繒鏁婚弻娑㈡偐瀹曞洤鈪归梺浼欑到閸㈣尙鍙呭銈呯箰鐎氼噣宕濋敃鈧—鍐Χ閸℃鐟愰梻鍌氬缁夌數绮嬪鍛牚闁割偆鍠撻崢鐢告⒑缂佹ê鐏﹂柨姘舵煟韫囧鍔﹂柡灞界Х椤т線鏌涢幘瀵告噰妤犵偛顦甸弫宥夊礋椤撶姷鍔归梻浣告贡閸庛倝宕归悢鐓庨唶妞ゅ繐鐗婇悡鏇熴亜閹扳晛鈧洟寮搁弮鍫熺厱婵☆垵顕ч崝銈夋煃鐟欏嫬鐏撮柟顔界懅閹瑰嫭銈﹂幐搴㈡瘣濠碉紕鍋戦崐鏍р枖閿曞倸鐐婇柕濞垮劗閸嬫捇宕奸弴鐔哄弳闂佺粯鏌ㄩ幖顐g墡闂備胶绮幐濠氭儎椤栫偛钃熸繛鎴炃氬Σ鍫ユ煕濡ゅ啫浠滅紒鐘差煼濮婅櫣鍖栭弴鐔哥彣缂備焦鐓$粻鏍ㄤ繆閻㈢ǹ绀嬫い鏍ㄥ嚬濞煎﹪姊洪悙钘夊姎闁哥喎娼¢獮妤呮偨閸涘ň鎷虹紓渚囧灡濞叉﹢寮惰ぐ鎺撶厱閻庯綆鍋呯亸顓熴亜椤忓嫬鏆e┑鈥崇埣瀹曞崬螖閸愵亝鍣梻浣筋嚙鐎涒晠宕欒ぐ鎺戠闁绘梻鍘х粻顖炴煙鏉堥箖妾柛瀣閺屾稑鈹戦崟顐㈠Б濡炪倖姊瑰ú鐔奉潖濞差亝鍋¢柟娈垮枟閹插ジ姊洪懡銈呮瀭闁稿海鏁婚獮鍐潨閳ь剟銆侀弮鍫濋唶闁绘柨鎼獮鍫ユ⒑鐠囨彃鍤辩紓宥呮缁傚秴鈹戠€e骸顦オ浼村醇閻曚焦鈷栧┑鐘灱閸╂牠宕濋弽顓熷亗闁靛濡囩弧鈧梻鍌氱墛缁嬫帡鏁嶅鍡曠箚闁煎ジ顤傚ḿ鎰磼缂佹ḿ娲寸€规洏鍔戦、娆撳礈瑜忛崢鎺旂磽閸屾瑦绁板鏉戞憸閺侇噣鍩勯崘褏绠氶梺褰掓?缁€浣告暜婵$偑鍊栧褰掑磿閹惰棄绠栭柟瀵稿仧缁♀偓濠电偛鐗嗛悘婵嬪几濞戙垺鐓ラ柡鍥朵簽閻g數鈧娲樺ú鐔镐繆閸洖鐐婇柨婵嗘噸婢规洟姊哄Ч鍥х伈婵炰匠鍛殰闁割偅娲橀悡鍐偣閸ャ劎鍙€闁告瑥瀚〃銉╂倷瀹割喖鍓伴梺瀹狀潐閸ㄥ灝鐣烽崡鐐╂瀻闊洦鎸鹃悷鈺呮⒒閸屾艾鈧悂宕愰幖浣哥9闁绘垼濮ら崐鍧楁煥閺囩偛鈧摜绮婚弽顓熺厱妞ゆ劧绲剧粈鈧梺鎼炲妼閸婂湱鎹㈠☉姗嗗晠妞ゆ棁宕甸崙褰掓⒑缁嬫鍎忛柛濠傛健瀵濡搁埡鍌氫簻闂佸憡绻傜€氬懘濮€閵忋垻锛滈梺缁樏壕顓熸櫠閻㈠憡鐓涚€光偓閳ь剟宕伴弽顓溾偓浣糕槈閵忕姴鑰块棅顐㈡处閹搁攱绔熼弴銏♀拻濞达絽顫曢埀顑藉亾闂佺ǹ顑嗛幐鎼佹箒闂佺粯锚濡﹪宕曢幇鐗堢厱濠电姴瀚弳顒勬煛鐏炶濡奸柍瑙勫灴瀹曞崬鈻庤箛鎾寸槗缂傚倸鍊烽梽宥夊礉鐎n剙鍨濇繛鍡樻尭閽冪喐绻涢幋娆忕仼缂侇偄绉归弻鐔煎箚瑜嶉。鎶芥煛閸℃瑥孝妞ゎ亜鍟存俊鑸垫償濠靛牏娉块梻浣告憸閸犲酣鎮洪妸锔锯攳濠电姴娲ら柋鍥煛閸モ晛浠滈柤鏉跨仢閳规垶骞婇柛濠冩礋瀹曨垱瀵奸弶鎴犵枃闂佺硶鍓濈粙鎺楀煕閹达附鍋i柛銉e妼缁茬粯銇勯幒瀣伈闁哄本鐩獮瀣攽閸懣銊╂倵鐟欏嫭绀冪紒顔芥崌楠炲啴濮€閵堝棗浜楅柟鑹版彧缁插潡寮抽锔解拻濞达綀娅g敮娑㈡煕閺冣偓濞茬喖鐛弽顓ф晝闁挎洍鍋撻柛銊ュ€块弻娑氫沪閸撗€妫ㄦ繛瀛樼矋缁捇寮婚悢鍏肩劷闁挎洍鍋撻柡瀣〒娴滄瓕绠涢弴鐘碉紳婵炶揪缍佸ḿ褎淇婇崗绗轰簻妞ゆ挾鍋涘Σ缁樸亜椤愩垻绠伴悡銈嗐亜韫囨挻鍣瑰ù鐙€鍙冨铏圭磼濮楀棙鐣堕梺缁橆殔閿曨亜鐣烽弴銏犵闁告挷鑳堕敍婵囩箾鏉堝墽鍒板鐟帮工鍗遍柟闂寸劍閻撶喖鏌″搴″妞ゃ儱绉垫穱濠囶敃閵堝懏鐏堝┑顔硷攻濡炰粙鐛幇顓熷劅闁靛繈鍩勫Σ顒勬⒒娴e懙褰掓晝閵堝洨绀婂┑鐘叉搐缁犳牠鏌ㄩ悢鍝勑㈤柛妤佸▕閺屾洝绠涢妷褏锛熼梺鍛娗瑰Λ鍕煘閹达箑鐓¢柛鈩冾殘娴狀參鏌f惔锝囨嚄闁搞儯鍔屾禒褍顪冮妶鍛婵☆偅绋撴竟鏇熺附閸涘﹦鍘撻悷婊勭矒瀹曟粓鎮㈤悡搴㈡К闂侀€炲苯澧柕鍥у楠炴帡骞嬪┑鎰棯闂備焦濞婇弨閬嶅垂閸ф绠栨俊銈呮噹閹硅埖銇勯幘璺哄壉闁逞屽墮閺堫剛鎹㈠☉銏犵闁绘挸楠搁~鎺楁⒑閸濆嫭婀伴柣鈺婂灡娣囧﹪骞栨担鑲濄劑鏌ㄩ弴妤€浜炬繛瀵稿У閹告娊骞冨Δ鍐╁枂闁告洦鍓涢ˇ顔碱渻閵堝骸浜滄い锕€鐏氭穱濠囧醇閺囩喐娅滄繝銏f硾閿曪箓藝閵娾晜鈷戦柛鎰级閹牓鏌涙繝鍐╁€愮€规洘绻堥獮鎺楀箻閼碱剛鐣鹃梻浣虹帛閸旓附绂嶅⿰鍫濈劦妞ゆ帊鑳舵晶鐢碘偓瑙勬礃缁诲牓鐛€n喗鏅濋柍褜鍓熷畷褰掑磼濮橈絾鏂€闂佺粯锚绾绢參銆傞弻銉︾厱閻庯綆鍋撻懓鍧楁煛鐏炵晫效鐎规洦鍋婂畷鐔碱敃閿濆棭鍟€缂傚倷鐒﹂崕瀹犮亹閻愰潧鍨濇繛鍡樻尭閽冪喐绻涢幋鐐电叝婵炲矈浜弻娑㈠箻濡も偓鐎氼剙鈻嶅Δ鍐=闁稿本鐟﹂ˇ鐑芥煟閹虹偟鐣辨い顓炵仢椤粓鍩€椤掆偓閿曘垺鎷呯化鏇熸杸闂佺粯枪椤曟粌顔忛妷銉庢棃鎮╅崣澶婃殘闂佸搫鎳庢晶搴ㄥ焵椤掑倹鏆╃痪顓炵埣瀹曟垿骞橀懜闈涙瀭闂佸憡娲﹂崜娑⑺囬妸鈺傗拺闁硅偐鍋涙俊浠嬫倵缁楁稑瀚埞宥呪攽閻樺弶澶勯柛銈咁儔濮婂宕奸悢鎭掆偓鎺旂磼閹邦喖浠︾紒缁樼箞閹粙妫冨ù韬插灲閺屾盯鎮㈢捄鍝勭ギ闂佺硶鏂侀崑鎾愁渻閵堝棗绗掓い锔诲灡閺呭墎鈧稒蓱閸欏繐鈹戦悩鎻掓殲闁靛洦绻堥弻鐔碱敊閹冨箣閻庢鍠涢崺鏍箚閺冨牆绠婚柡澶嬪灩濡茶櫣绱撻崒姘偓鎼佸磹妞嬪孩顐介柨鐔哄Т闂傤垱銇勯弴妤€浜鹃悗瑙勬礀濠€閬嶅箲閸曨剛鐟规い鏍ㄧ椤撳潡姊绘担鍛婃儓閻炴凹鍋婂畷鏇熸綇閳哄啩绗夐梺鑽ゅ枑閸g銇愰幒鎾存珳闂佸憡渚楅崰娑氭兜閳ь剟姊绘担鍛婂暈闁荤喆鍎辫灋婵犻潧妫ḿ鏍煣韫囨挻璐$痪鎯у悑娣囧﹪顢涘┑鍡楁優濡炪倧璐熼崕闈涱潖閾忓湱鐭欓柛鏍も偓鍏呯矗婵犵數濮崑鎾绘⒑椤掆偓缁夋挳鎮為崹顐犱簻闁瑰搫绉烽崗宀勬煕閻斿摜鍙€闁哄瞼鍠栧畷娆撳Χ閸℃浼� 闂傚倸鍊搁崐鎼佸磹閹间礁纾归柟闂寸绾惧綊鏌熼梻瀵割槮缁炬儳缍婇弻鐔兼⒒鐎靛壊妲紒鐐劤缂嶅﹪寮婚悢鍏尖拻閻庨潧澹婂Σ顔剧磼閻愵剙鍔ょ紓宥咃躬瀵鎮㈤崗灏栨嫽闁诲酣娼ф竟濠偽i鍓х<闁绘劦鍓欓崝銈囩磽瀹ュ拑韬€殿喖顭烽弫鎰緞婵犲嫷鍚呴梻浣瑰缁诲倿骞夊☉銏犵缂備焦岣块崢閬嶆⒑闂堟稓澧曢柟鍐查叄椤㈡棃顢橀姀锛勫幐闁诲繒鍋涙晶钘壝虹€涙﹩娈介柣鎰彧閼板潡鏌熷畷鍥р枅妞ゃ垺顨嗗鍕偓锝嗘尰缁挸顫忕紒妯诲閻熸瑥瀚禒鈺呮⒑閸涘﹥鐓ョ紒澶婄埣楠炴垿濮€閵堝懐顦ㄥ銈嗘煥濡插牓鏁冮崒娑氬幈闂佸搫娲㈤崝宀勬倶閻樼粯鐓曢柟鑸妼娴滄儳鈹戦敍鍕杭闁稿﹥鐗犲畷婵嬫晝閳ь剟鈥﹂崸妤€鐒垫い鎺戝閻撴稑顭块懜寰楊亜顕i鑺ュ弿濠电姴鍟妵婵嬫煛鐏炶姤鍤囬柟顔界懇閹崇姷鎹勬笟顖欑磾婵犵數濮幏鍐沪閼恒儳褰庨梻浣告惈閺堫剟鎯勯鐐茬畺闁靛繈鍊曞婵嗏攽閻樻彃顏柍璇茬箻濮婄粯鎷呮搴濊缂備焦褰冨ḿ鈥崇暦濡も偓铻i悹浣哥-缁犳艾鈹戦鐣岀畵闁活厼鐗嗗嵄闁绘垼濮ら埛鎴犵磼鐎n偒鍎ラ柛搴㈠姍閺岀喖宕ㄦ繝鍐ㄢ偓鎰版煕閳瑰灝鍔滅€垫澘瀚换娑㈡倷椤掑倵鍋撻崫鍕垫富闁靛牆妫欑€垫瑩鏌涚仦鍓х煀闁搞値鍓涚槐鎾诲磼濞嗘埈妲梺绋匡工閹芥粎鍒掗弮鍫燁棃婵炴垶鍔楃槐浼存椤愩垺澶勭紒瀣灦閸庮偊鏌i悢鍝ョ煀缂佺粯锕㈤獮鍡樼瑹閳ь剙鐣锋總绋课ㄩ柨鏃囶潐鐎氬吋绻濆▓鍨灓闁硅櫕鎸哥叅闁靛牆顦伴崐鍫曟煕濞嗗浚妲虹紒鐘冲劤闇夐柨婵嗘噹閺嗛亶鏌涢悢璺哄祮妤犵偞顨婃俊鐑藉煛閸屾瀚介梻浣呵归張顒勬偡閵娾晛绀傜€光偓閸曨偄鍤戝銈呯箰閻楀﹪鎮¢妷鈺傜厸闁搞儺鐓侀鍫濈劦妞ゆ帊鑳剁粻鐐烘煏閸℃洜顦︽い顐g箖閿涙劕鈹戦崶銊︾彎闂傚倷鑳剁划顖濇懌闂佸憡鎸婚懝鎯х幓閸ф鍋勯柛蹇撶毞閹锋椽姊洪棃鈺佺槣闁告ê鍚嬬粋宥嗐偅閸愨晝鍘遍梺鐟板⒔椤ユ劖绔熷Ο铏规殕闁挎繂鎳忛崑銉╂煕閳哄绡€鐎规洏鍔戦、娆撳箚瑜嶇粻濠氭⒒閸屾瑧顦﹂柟璇х磿缂傛捇宕稿Δ鈧壕鍧楁煛鐏炶鍔氭慨瑙勭叀閺屽秹宕崟顒€娅ら梺缁樻尰濞叉ɑ绌辨繝鍥舵晬婵﹩鍘介崕鎾绘⒑閸忚偐鎽冩い顐㈩樀婵$敻宕熼锝嗘櫆闂佸憡娲﹂崑鍛枔缂佹ḿ绡€缁剧増菤閸嬫挸鐣烽崶褏鍘介柣搴ゎ潐濞叉牕鐣烽鍐簷闂備線鈧偛鑻晶鎾煥濠靛牆浠﹂柟顖涙婵偓闁靛繈鍨诲Σ鍥ㄧ節閻㈤潧浠滈柣妤€妫濋幃妯衡攽鐎n亜鍤戦梺缁樻煥閸氬鎮″▎鎴犵<閻庯綆浜炴禒銏ゆ煛閸℃稐鎲鹃柡宀嬬秮閺佹劙宕ㄩ鐔溾晠姊虹€圭媭娼愰柛銊ョ仢閻g兘鏌嗗鍛幐闂佺ǹ鏈懝楣冨储閻愮儤鈷掑ù锝呮啞閹牊銇勯敂璇茬仸闁诡啫鍥х妞ゆ棁鍋愰弻褍鈹戦悩缁樻锭妞ゆ垵妫濆鏌ヮ敆娴h櫣鐦堟繝鐢靛Т閸婄粯鏅跺☉銏$厓闂佸灝顑呴悘鈺冪磼鏉堛劍灏伴柟宄版嚇閹倻绮欓崹顔肩稻婵犵數鍋為幐鑽ゅ枈瀹ュ鍎庢い鏍仜閽冪喐绻涢幋娆忕仾闁稿鍔楅埀顒冾潐濞叉牕煤閵堝鐓曠€光偓閸曨剙鈧敻鎮峰▎蹇擃仾缂佲偓閸愵亞纾奸悹鍥皺婢э妇鈧鍣崑濠傜暦濮椻偓椤㈡瑩鎳栭埡瀣簥濠电姷鏁搁崑鐐哄垂閸洘鍤屽Δ锝呭暟瀹撲線鏌熼幍顔碱暭闁抽攱鍨块幃褰掑炊椤忓嫮姣㈢紓浣哄У婵炲﹪寮诲☉姘e亾閿濆骸澧柡瀣〒閳ь剚顔栭崰妤呮偂閿熺姰鈧線寮撮姀鐙€娼婇梺鏂ユ櫅閸熸澘危閹存績鏀介柣妯活問閺嗘粎绱掓潏銊︾鐎规洘鍨块獮瀣倷瀹割喖娈奸梻浣规偠閸庢椽宕滃▎鎴濐棜闁稿繗鍋愮弧鈧繝鐢靛Т閸婂綊宕抽悾灞稿亾鐟欏嫭绀冮柣鎾偓鎰佹綎缂備焦蓱婵挳鏌涘☉姗堟敾闁稿孩鎹囧娲传閸曨厼鈷堥梺鍛婃尵閸犳牠鐛崱娑樼妞ゆ牭绲鹃弲顒勬⒑缂佹ê濮嶆繛浣冲懐鐭堥柨鏇楀亾闁宠鍨块崺銉╁幢濡ゅ啩鍝楅梻浣告啞閼归箖顢栭崨瀛樺仼闂佸灝顑呯欢鐐烘煙闁箑骞橀柛妯圭矙濮婃椽鎮烽柇锕€娈堕梺绋款儏缁夊墎妲愰幘鎰佹僵闁煎摜鏁搁崢鎾绘偡濠婂嫮鐭掔€规洘绮岄埞鎴犫偓锝呯仛閺咁亪鎮峰⿰鍕棃闁搞劑绠栧顕€宕煎┑鍫О婵$偑鍊栭弻銊ノi崼锝庢▌闂佸搫鏈惄顖炲春閸曨垰绀冮柨娑樺缁愭姊绘担鍝ユ瀮妞ゎ偄顦辩划娆撳箻閼告娼熼梺瑙勫礃椤曆呭閸忓吋鍙忔俊顖濆吹濡倿鏌ㄥ☉妯侯伀缁炬儳銈搁弻銈夊箹娴h閿梺鍛婄箖濡炰粙寮婚敐鍛闁告鍋為悵婵嬫倵鐟欏嫭绀冮柨鏇樺灲瀹曟椽鏁撻悩鑼槰闂佺粯鍔﹂崜娑㈠Χ椤愶附鈷掑ù锝囩摂閸ゆ瑩鏌涢幋鐘虫珪缂佽京鍋ゅ畷鍗炍熺喊杈ㄩ敜婵犵數濮撮敃銈夊箠閹扮増鍋濈紓浣贯缚缁犻箖鏌熺€电ǹ浠ч柟鍐叉噽缁辨帡鍩﹂埀顒勫磻閹剧粯鈷掑ù锝呮贡濠€浠嬫煕閵娿劍顥夊畝锝堝劵椤︽煡鏌i埥鍡楀籍婵﹦绮幏鍛村川婵犲啫鏋戦梻渚€娼荤徊濠氬磿闂堟稓鏆︾憸鐗堝笒闁卞洭鏌¢崶銊囨岸宕戦幘瀵哥懝闁逞屽墮椤曪綁顢氶埀顒€鐣锋總鍛婂亜闁炬艾鍊婚惄搴ㄦ⒒閸屾瑨鍏岄弸顏嗙磼缂佹ê濮嶉柟顖氬暣閹粓鎸婃径宀婂數缂傚倸鍊烽悞锕€鐜荤捄銊т笉濡わ絽鍟痪褔鏌涢锝囩畵闁抽攱姊荤槐鎺撳緞濡搫顫╅梺瀹狀潐閸ㄥ潡銆佸▎鎾充紶闁告洏鍔屾禍鐐繆閵堝倸浜鹃梺瀹犳椤︾敻骞冮悾宀€鐭欓柛褎顨呴弫褰掓⒒娴e憡鎯堟繛灞傚姂瀹曚即骞樼拠鎻掑亶闂備緡鍓欑粔鐢稿煕閹达附鐓欑紒瀣閹癸絿绱掗悩铏暗缂佽鲸甯炵槐鎺懳熼悜妯跨檨闂備浇顕栭崳锝囩不閺嵮呮殾鐟滅増甯╅弫鍐┿亜閹板墎绉甸柛鐔风Ч濮婄粯鎷呴搹鐟扮闂佸憡姊瑰玻鎸庣缁嬪簱鏋庨柟瀵稿С缁楀绻濋悽闈浶g痪鏉跨Ч閹€斥槈濡繐缍婇弫鎰板醇椤愶絿绉烽柣搴ゎ潐濞叉牠鎯岄崒鐐茶摕闁斥晛鍟刊鎾偡濞嗗繐顏╃痪鐐▕濮婄儤娼幍顔煎闂佸湱鎳撳ú顓烆嚕椤愶箑绠荤紓浣股戝▍銏ゆ⒑鐠恒劌娅愰柟鍑ゆ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