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资,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其雇主或用人单位支付的最低金额的劳动报酬。最低工资制度是国家层面以法律形式干预工资分配并保障低收入劳动者基本生活的制度, 也是政府调节经济活动、保障劳动者权益、促进社会公平的重要手段和工具。
2021年最低工资标准规定,多少钱一个月暂未公布,以下是最新执行的最低工资标准,仅供参考。
2020年温州市的最低工资标准为最低月工资标准2010元、1800元、1660元三档,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分别调整为18.4元、16.5元、15元三档。
温州市市辖4个市辖区、5个县、3个县级市。
各个区、县最低基本工资都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鹿城区、龙湾区、瓯海区、洞头区灵昆街道、瓯江口产业集聚区、浙南产业集聚区2010元/月;
洞头区(灵昆街道除外)、乐清市、瑞安市1800元/月;
永嘉县、文成县、平阳县、泰顺县、苍南县1660元/月。
对应上述各地最低月工资标准,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分别调整为18.4元、16.5元、15元三档。
浙江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决定从2017年12月1日起,将全省最低月工资标准调整为2010元、1800元、1660元、1500元四档,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调整为18.4元、16.5元、15元、13.6元四档。
上次浙江省调整最低工资是在2015年11月1日,分别为1860元、1660元、1530元、1380元四档,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为17元、15.2元、13.8元、12.5元四档
确定最低工资标准一般要考虑的因素有:当地城镇居民生活费用支出、职工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职工平均工资、失业率、经济发展水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