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资,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其雇主或用人单位支付的最低金额的劳动报酬。最低工资制度是国家层面以法律形式干预工资分配并保障低收入劳动者基本生活的制度, 也是政府调节经济活动、保障劳动者权益、促进社会公平的重要手段和工具。
2021年青海最新最低工资暂未公布,以下是往年最新最低工资标准,仅供参考。
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根据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最低工资规定》(部令2003年第21号)和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海省最低工资规定〉的通知》(青政〔1995〕29号)规定,结合全省经济社会发展、职工平均工资、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水平等变动情况,经省政府研究决定,对全省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标准
全省月最低工资标准由现行的1500元/月人,调整为1700元/月人;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仍为15.2元/时人,暂时不作调整。
二、适用范围
此次调整适用于青海省境内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
三、执行时间
此次调整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2017年6月6日青海省人民政府印发的《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青政〔2017〕41号)同时废止。
四、工作要求
最低工资制度是一项重要的劳动保障制度,对规范用工行为,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体现社会公平和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的保障和促进作用。各级政府、各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强化监督检查,全面落实相关政策,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