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资,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其雇主或用人单位支付的最低金额的劳动报酬。最低工资制度是国家层面以法律形式干预工资分配并保障低收入劳动者基本生活的制度, 也是政府调节经济活动、保障劳动者权益、促进社会公平的重要手段和工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有关规定和我省的统一部署,从2021年4月1日起,我市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齐齐哈尔市区月最低工资标准由1450元调整为1610元;其他各县(市)区由1270元调整为1450元;齐齐哈尔市区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13元调整为14元;其他各县(市)区由12元调整为13元;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
本次调整后齐齐哈尔市将积极采取措施,通过多种渠道向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宣传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政策。进一步加强对用人单位执行最低工资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并依法处理违法行为,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