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资,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其雇主或用人单位支付的最低金额的劳动报酬。最低工资制度是国家层面以法律形式干预工资分配并保障低收入劳动者基本生活的制度, 也是政府调节经济活动、保障劳动者权益、促进社会公平的重要手段和工具。
2021年镇江最新最低工资暂未公布,以下是往年最新最低工资标准,仅供参考。
镇江市月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地区202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地区18.5元。
关于调整镇江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高新区管委会,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苏人社发〔2018〕173号)文件精神,经市政府同意,从2018年8月1日起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现通知如下:
一、月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地区202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地区18.5元。我市市区及丹阳市、句容市、扬中市均执行一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
企业支付给顶岗实习学生的实习报酬和勤工助学学生的劳动报酬按照小时计酬,并不得低于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二、下列项目不作为最低工资的组成部分,用人单位应按规定另行支付:
(一)加班加点的工资;
(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三)劳动者按下限缴存的住房公积金;
(四)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三、请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在规定期限内向社会公布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