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用人单位必须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企业不能简单地将其作为企业的分配制度,更不能将最低工资标准分成若干部分,以其中的一部分来计算加班费。那么2020年抚顺最低工资有哪些调整政策呢,抚顺最低工资没有多少钱呢,本文小编整理了一些关于抚顺最低工资的相关最新消息。
抚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了《关于调整抚顺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经辽宁省政府批准,我市于1月1日起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本市(区)(含沈抚新城)最低工资标准为1320元,抚顺、清原、新宾三县最低工资1200元,同时还上调了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从全省范围来看,新的最低工资标准共分四档,一档为1530元,二档标准为1320元,三档标准为1200元,四档标准为102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是一档标准为15元,二档标准为13元,三档标准为10.8元,四档标准为9.5元。《通知规定》,我市市区及三县新调整的小时最低工资分别执行省二、三档标准,即13元和10.8元。
抚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部门负责人说,此次调整是辽宁自1994年实行最低工资制度以来的第9次调整,第8次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为市区1050元、抚顺县920元,清原、新宾两县为900元;第8次调整后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市区为9.8元,三县为8.6元。
最低工资的主要特点
最低工资保障的范围不仅包括劳动者自身的基本生活需要,也是职工供养家庭成员的生活需要;最低工资额由最低工资率决定;最低工资只确定劳动者的最低工资标准。
要求各用人单位必须向劳动者支付工资或者通过劳动合同约定工资数额。
不得低于最低工资率确定的工资标准,协议无效,按最低工资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