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用人单位必须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企业不能简单地将其作为企业的分配制度,更不能将最低工资标准分成若干部分,以其中的一部分来计算加班费。那么2020年莆田最低工资有哪些调整政策呢,莆田最低工资没有多少钱呢,本文小编整理了一些关于莆田最低工资的相关最新消息。
按照《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从2020年1月1日起,我市荔城区、城厢区、涵江区、秀屿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从1500元调整为1570元,增长4.76%,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从16元调整为16.50元;仙游县月最低工资标准从1380元调整为1570元,增长13.77%,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从14.60元调整为16.50元。
市劳动就业中心将根据文件规定及时调整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调整后的仙游县、荔城区、城厢区、涵江区、秀屿区、湄洲岛管委会及湄洲湾北岸的城镇失业人员月发放标准根据失业保险累计缴费时间(分为三档:1-10年,10-20年,20年以上),按当地最低工资的70%、75%、80%计算,分别为1099元、1177.5元、1256元;农民合同制工人月一次性生活补助费发放标准根据农民合同制工人缴费年限不同,按当地最低工资的60%计算为942元。
执行新标准后,每月失业保险金较过去有较大幅度提高,月标准平均涨幅达到4.67%。目前,我市共有3042人享受失业保险金待遇,预计待遇标准提高后将增加失业保险金支出89.85万元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