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用人单位必须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企业不能简单地将其作为企业的分配制度,更不能将最低工资标准分成若干部分,以其中的一部分来计算加班费。那么2020年湘潭最低工资有哪些调整政策呢,湘潭最低工资没有多少钱呢,本文小编整理了一些关于湘潭最低工资的相关最新消息。
全市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
调整后,湘潭市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将为:
●市城区范围内1700元/月、17元/小时;
●湘潭县、湘乡市、韶山市范围内为1540元/月、15元/小时。
适用时间从10月1日开始。
按此标准执行,湘潭市本次月最低工资标准市城区上涨7.6%,县(市)上涨7.7%;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市城区上涨11%,县市上涨12.6%(2017年最低工资标准:市城区为1580元/月、15元/小时;湘潭县、湘乡市、韶山市为1430元/月、13.4元/小时)。
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最低工资标准中包括劳动者个人应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险费。每月扣除涉及职工社会保险等个人缴纳部分,个人实际可支配的工资可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那么,问题来了
什么是最低工资标准?
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一般采取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两种形式,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一般不包括加班费、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和法定福利待遇。
最低工资制度是我国的一项重要社会保障制度,对维护劳动者的最基本权益,规范用人单位工资支付行为,逐步提高劳动者的工资收入水平具有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