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用人单位必须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企业不能简单地将其作为企业的分配制度,更不能将最低工资标准分成若干部分,以其中的一部分来计算加班费。那么2020年郴州最低工资有哪些调整政策呢,郴州最低工资没有多少钱呢,本文小编整理了一些关于郴州最低工资的相关最新消息。
郴州市又调整最低工资标准了,从2020年1月1日月1日开始实施,
郴州市最低工资调整为:苏仙区、北湖区、资兴为1130元,比去年的1030元增加了100元,其他县城调整为1030元。适用日期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郴州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执行。劳动者对用人单位违反最低工资标准规定的行为,有权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保障部门举报。苏仙区人社局监察大队表示,在今年1月1日新的最低工资标准施行后,将就新标准的执行情况开展全面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执行新标准。
据悉,郴州市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劳动者)调整为:北湖区、苏仙区1380元(比调整前增加了100元);桂阳县、宜章县、永兴县、嘉禾县、临武县、汝城县、桂东县、安仁县、资兴市为1220元(比调整前增加了90元)。
郴州市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劳动者)调整为:北湖区、苏仙区13.5元(比调整前增加了1.1元),桂阳县、宜章县、永兴县、嘉禾县、临武县、汝城县、桂东县、安仁县、资兴市为12.5元(比调整前增加了0.9元)。
该标准从10月1日起开始执行。
我市最低工资标准包括劳动者个人应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险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科工作人员介绍,郴州市最低工资标准两三年进行一次调整,上次调整时间为201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