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用人单位必须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企业不能简单地将其作为企业的分配制度,更不能将最低工资标准分成若干部分,以其中的一部分来计算加班费。那么2020年娄底最低工资有哪些调整政策呢,娄底最低工资没有多少钱呢,本文小编整理了一些关于娄底最低工资的相关最新消息。
最低工资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其雇主(或用人单位)支付的最低金额的劳动报酬。最低工资不包括加班工资、特殊工作环境、特殊条件下的津贴,最低工资也不包括劳动者保险、福利待遇和各种非货币的收入,最低工资应以法定货币按时支付。
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娄底市历届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精神,从历届1月1日起,娄星区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03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0.7元,执行时间为历届1月1日至历届12月31日。最低工资标准不包括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所得工资,在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环境、条件下享受的津贴,奖励性工资,通过提供伙食、住房等支付给劳动者的非货币性收入,为劳动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以及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享受的福利待遇。
最低工资标准不包括:加班加点的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在剔除不包括内容和个人按下限缴存住房公积金后,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月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最低工资,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其雇主或用人单位支付的最低金额的劳动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