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高考志愿是平行志愿,投档原则: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先分科类将考生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再按照顺序对考生逐个进行投档,每一轮投档都是一次性,如果入档后被退档的话,那么就只能进入下一批次投档录取或者是征集志愿。
是一次投档。根据广东高考平行志愿的投档原则,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先分科类将考生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再按照顺序对考生逐个进行投档,每一轮投档都是一次性,如果入档后被退档的话,那么就只能进入下一批次投档录取或者是征集志愿。
1.普通类:本科和专科录取批次普通类(物理、历史)均设1个平行志愿组,分别设置45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数,每个院校专业组设6个专业志愿和1个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
2.艺体类:设1个平行志愿组,设2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设6个专业志愿和1个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
(1)投档排序
根据考生高考成绩合成总分(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到低确定投档位序。合成总分(含政策性加分)相同时,比较“3+1+2”考试科目总分(不含政策性加分)高低,高者优先。
(2)同分处理
“3+1+2”考试科目总分(不含政策性加分)仍相同时,按以下原则进行排列:
第1位序,比较语文加数学两门合计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2位序,比较语文和数学两门中的单科较高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3位序,比较外语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4位序,普通类专业按选考物理、历史分开两类比较物理或历史成绩高低,高者优先;艺体类专业比较术科统考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5位序,比较两门再选科目中的单科较高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6位序,比较两门再选科目中的单科次高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7位序,单科成绩均相同的同时投档。
(3)录取原则
投档后,院校按院校专业组投档结果进行专业录取,录取办法由院校在招生章程中公布。
当考生所填专业均已录满时,院校依据考生填报的是否服从专业志愿调剂情况进行专业调剂录取。专业调剂录取只能在考生被投档的院校专业组内未录满专业中按院校录取原则进行调剂录取。
因不服从专业志愿调剂,不符合专业录取条件(身体条件、文化课成绩、单科成绩等要求)不能被录取的考生,由院校作退档处理。
同一院校的不同院校专业组间的计划不能调剂使用。如生源不足,须在征集志愿阶段,经研究决定未完成计划的使用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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