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高考志愿填报本科第一批、第二批:实行平行志愿模式。设置10个院校志愿,均为第一志愿,每个院校志愿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1个“是否服从校内专业调剂”选项,高职专科普通批设置10个院校志愿,均为第一志愿,每个院校志愿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1个“是否服从校内专业调剂”选项,具体以官方考试院发布为准,以下小编整理了广西高考志愿相关内容以供参考。
广西高考本科志愿如下:
广西本科第一批:实行平行志愿模式。设置10个院校志愿,均为第一志愿,每个院校志愿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1个“是否服从校内专业调剂”选项。
广西本科第二批:实行平行志愿模式。设置10个院校志愿,均为第一志愿,每个院校志愿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1个“是否服从校内专业调剂”选项。
根据2022年广西高考志愿填报数据预测2023广西高考专科志愿如下:
广西高职专科普通批:实行平行志愿模式。设置10个院校志愿,均为第一志愿,每个院校志愿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1个“是否服从校内专业调剂”选项。
批次与志愿
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共设置10个批次。其中,本科层次共设置8个批次:本科提前批、特殊类型招生批、专项计划批、本科第一批、本科第一批预科批、本科第二批、本科第二批预科A类、本科第二批预科B类。专科层次共设置2个批次:高职专科提前批、高职专科普通批。招生志愿设置分为单志愿、平行志愿和顺序志愿三种模式。具体填报要求将根据工作进展另文部署。
录取
1.组织形式。录取工作在教育部和自治区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由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组织实施。具体录取工作由自治区招生考试院负责。
2.操作方法。我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实行计算机远程异地网上录取。录取期间,高校和自治区招生考试院要保证相互通信联络的畅通。
3.录取原则。新生录取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入学考核形式以文化考试为主。
4.工作原则。新生录取工作应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实施。高校应按照对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中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投档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学校调档要求的考生,由高校自行确定是否录取以及所录取的专业,高校负责对已投档但未被录取考生的相关解释工作,以及其他遗留问题的处理。自治区招生考试院负责监督高校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情况,纠正违反国家招生政策、规定和录取规则的行为。
5.投档规则。以分批次、分院校、分科类的考生志愿为投档依据,原则上将达到相应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投档。文史、理工类考生以总分为投档排序依据,艺术类(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批次除外)和体育类考生以综合分为投档排序依据。
6.投档比例。原则上单志愿批次将符合条件的考生按照与院校确定的投档比例投档(一般控制在120%以内),艺术类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批次,将所有符合条件的考生全部投档;顺序志愿批次的投档比例控制在120%以内;平行志愿批次的投档比例控制在105%以内。
成绩相同、院校志愿相同的考生在顺序志愿中不受投档比例限制全部投出;在平行志愿中按位次高低排序投档,同位次、同院校志愿的考生不受投档比例的限制全部投出。
平行志愿批次投档排序规则
(1)文史、理工类考生排序。
总分(总成绩+加分分值,下同)—总成绩(高考各科成绩之和)—语文科成绩—数学科成绩—综合科成绩—外语科成绩(不含口试成绩)。即:同科类考生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总分高者排在前面;如果总分相同,则按总成绩排序,总成绩高者排在前面;依次类推。
(2)艺术类考生排序。
综合分=高考总分×40%+艺术成绩×(750/300)×60%(综合分的计算分为两步:第一步,分数换算,将艺术成绩按比例换算为满分为750分的成绩,即艺术成绩×750/300;第二步,权重分配后相加,总分占40%,换算后的艺术成绩占60%,即总分×40%+换算后的艺术成绩×60%)。按美术类、书法类、音乐类、舞蹈类、播音主持类、广播影视编导类、航空服务类等7个子科类分别计算综合分,报考多个子科类的考生将有多个综合分。对总分和艺术成绩均上线的考生,按综合分、分专业类别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综合分相同时,按相应子科类艺术成绩排序,相应子科类艺术成绩也相同时,按总分排序(总分排序规则见上述文史、理工类考生排序规则)。
(3)体育类考生排序。
综合分=高考总分×70%+体育统考成绩×(750/100)×30%(综合分的计算分为两步:第一步,分数换算,将体育统考成绩按比例换算为满分为750分的成绩,即体育统考成绩×750/100;第二步,权重分配后相加,总分占70%,换算后的体育统考成绩占30%,即总分×70%+换算后的体育统考成绩× 30%)。对总分和体育统考成绩均上线的考生,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综合分相同时,按体育统考成绩排序,体育统考成绩也相同时,按总分排序(总分排序规则见上述文史、理工类考生排序规则)。
按上述规则排在前面的考生为高位次考生,排在后面的考生为低位次考生。
组织形式
录取工作在教育部和自治区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由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组织实施。具体录取工作由自治区招生考试院负责。
操作方法
我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实行计算机远程异地网上录取。录取期间,高校和自治区招生考试院要保证相互通信联络的畅通。
录取原则
新生录取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入学考核形式以文化考试为主。
工作原则
新生录取工作应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实施。高校应按照对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中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投档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学校调档要求的考生,由高校自行确定是否录取以及所录取的专业,高校负责对已投档但未被录取考生的相关解释工作,以及其他遗留问题的处理。自治区招生考试院负责监督高校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情况,纠正违反国家招生政策、规定和录取规则的行为。
投档规则
以分批次、分院校、分科类的考生志愿为投档依据,原则上将达到相应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投档。文史、理工类考生以总分为投档排序依据,艺术类(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批次除外)和体育类考生以综合分为投档排序依据。
投档比例
原则上单志愿批次将符合条件的考生按照与院校确定的投档比例投档(一般控制在120%以内),艺术类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批次,将所有符合条件的考生全部投档;顺序志愿批次的投档比例控制在120%以内;平行志愿批次的投档比例控制在105%以内。
成绩相同、院校志愿相同的考生在顺序志愿中不受投档比例限制全部投出;在平行志愿中按位次高低排序投档,同位次、同院校志愿的考生不受投档比例的限制全部投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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