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高考总分为新疆高考总分均为750分。其中,语文、数学、外语满分均为150分,理科(物理、化学、生物)为300分;文科(政治、历史、地理)为300分。,2033年新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高考最高分截至目前暂未公布,下文小编将为大家整理历年新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高考最高分状元信息,以及新疆高考一分一段表数据信息。
高考一共能报6个平行志愿,可以报6个学校,每个学校专业可报6个。平行志愿有三个“一”,一个是同一批次,一个是一个投档时间段内,再一个是可以填几个并列的院校志愿。平行志愿的投档原则是志愿并列、位次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
高考志愿可以填写数量如下:
新高考地区:
1)福建、江苏:最多可填40个志愿;
2)广东、湖北、湖南:最多可填45个志愿;以上5个省份都是以“院校专业组”为单位,1个院校专业组就是1个志愿,每个志愿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一个“是否服专业调剂”选项。
3)河北、重庆:最多可填96个志愿;
4)辽宁:最多可填112个志愿;以上3个省市都是以“专业(类)+院校”为单位,1个专业(类)+院校就是1个志愿,没有专业服从调剂选项。
5)上海、海南:以“院校专业组”为单位,1个院校专业组就是1个志愿,最多可填24个志愿;
6)北京:以“院校专业组”为单位,1个院校专业组就是1个志愿,最多可填30个志愿;
7)浙江:以一所学校的一个专业(类)作为一个志愿单位,最多可填80个志愿。
1、平行志愿投档规则
“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次投档、不再补档”
1、分数优先:每一批次每一阶段院校录取时,高考总分高的考生先于总分较低的考生投档
举例:甲考生600分,志愿1北京大学、志愿2清华大学、志愿3中国人民大学,乙考生598分,志愿1中国人民大学、志愿2复旦大学,由于甲考生分数高于乙考生,所以甲考生先投档,如果甲考生不够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但够中国人民大学分数线,虽然其填在志愿3,甲也是先被投进中国人民大学,虽然乙考生志愿1是中国人民大学,依然在后面投档,这就是分数高优先投档。(如果是以往梯度志愿,那就是乙考生先被投档进中国人民大学,如果甲考生不够北京大学分数,而且后续学校一志愿也招满了,那甲考生直接会掉档,显然这样不是很合理)
2、遵循志愿:每个考生所填的院校志愿是有先后顺序的,计算机投档时按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顺序依次进行检索
说明:高考未改革省份,通常可以填6-9个志愿,新高考省份通常有96-100多个志愿,投档时按照志愿1、志愿2、志愿3、志愿4...顺序投档,直到满足就投出,都不满足,就掉档了,只能等征集志愿和下一批次录取,所以我们要把分数最高、最想上的学校专业填在最前面,切记切记,不要乱填,如果你志愿1是个分数低的、不想上的学校,那会直接被录取的,那真是有苦难言。
3、一次投档,不再补档:省考试院在正式投档前一般会进行多次模拟投档(理解为正式演出前的排练),看是否有问题,以及和各院校沟通是否需要调整招生计划等,模拟没有问题后,会正式投档,投档后不再补充投档,只有在院校没有录满的情况下,会组织征集志愿填报。
在平行志愿实际投档过程在,针对某个考生和针对本省所有考生也是分别有规则的,首先我们来讲针对某个考生来说,平行志愿录取规则是怎样的:
2、针对某个考生平行志愿录取规则
如果某考生本科一批填了A、B、C、D、E、F等6个平行志愿,A、B、C等是有顺序的,最想上的学校就填最前面,录取时首先将考生档案投到A学校,如成绩不够,则将考生档案投到B学校,若符合B院校的投档条件,就不再向CDEF院校投档,以此类推。
一般来说,平行志愿填报按照“冲一冲、稳一稳、保一保”原则
冲一冲:把有希望够得着的理想学校作为AB志愿;
稳一稳:把与自己成绩“门当户对”的学校作为CD志愿;
保一保:把比自己成绩稍低点的学校作为EF志愿。
不过,要注意的是,“冲一冲”要慎重,要有一定把握,而不是盲目乱冲,当然其中一个乱冲也无妨。
另外志愿填报时建议“服从调剂”,普遍来讲,毕业后一个好学校比专业更重要些,而且冲一冲的好学校基本上也很难被自己喜欢的专业录取,如果不服从调剂,退档后,只能等征集志愿和下一批次了,那就是一本分上二本学校,上不了一批还是可以被二批院校录取的;
如果非某一专业不上,选择不服从调剂的话,建议A志愿就填自己分数够,而且专业分也足够被录取的院校,要不然退档跟上面一样就只能等征集志愿或下一批次。
至于征集志愿,不说100%就是不好学校,也有少数征集上了好学校,但是基本上都是自己不愿意去的学校,一般也不会有你喜欢的专业,基本都是需要被调剂专业的。
3、针对全省考生平行志愿录取规则
针对本省所有考生来说,主要就是以分数优先、遵从志愿来投档,所谓分数优先就是分数高的考生先投档(这里应该是先模拟投档,因为档案实际是一次性投出的,但是在投出前会进行多次模拟投档),至于从高分到低分是如何投档的,为什么又有些同学掉档了,为什么还有征集志愿,下面以一张经典的高考车站录取漫画来为大家呈现,相当明了,相信您看完一定知道平行志愿到底是怎样录取的了。
是不是很直白,懂了吧!
4、平行志愿录取规则与以往梯度志愿录取规则的区别
平行志愿是相较于以往的梯度志愿来说的,由于平行志愿可以降低报考风险,尽可能地使学生的水平(暂且认为分数代表学生水平)与大学水平相匹配,从而让高校和考生达成“双赢”,而尽量避免出现一些高分考生掉档到差一些的大学和某些好大学出现爆冷想象(好大学没有招到应招水平的学生,就是那些所谓的低分却上好大学了),这样也有利于大学教学组织管理,促进高校提高办学质量,因为学校要想提高生源质量,就会高度重视教育教学质量,来吸引高分考生。
下面以考生北京考生A、B举例说明平行志愿和梯度志愿录取规则的区别:
志愿顺序 | 考生A:高考分数658分 | 考生B:高考分数660分 |
1 | 北京大学 | 清华大学 |
2 | 复旦大学 | 北京大学 |
梯度志愿投档(以前):假如北京大学最低投档分数是655分,清华大学最低投档分数665分
考生A的志愿“1”(第一志愿)填报的是北京大学,其分数658也达到了北京大学最低投档线655分,档案就可以投给北京大学;
考生B的志愿“1”(第一志愿)填报的是清华大学,志愿“2”填报的是北京大学,但是其分数660分不够清华大学最低投档线665分,其档案不能被投进清华大学,如果其志愿2北京大学有足够多考生第一志愿填报,尽管其高考分数比考生A高,那么其档案也投不进北京大学,如果后续志愿学校依然第一志愿考生报考充足,考生B就会掉档了,如果后续志愿学校有第一志愿不足的,而且也接受其他志愿,那可以被投进去。
梯度志愿往往会造成高分考生掉档的情况,有些考生为了不掉档,可能高分保守填低分学校,低分考生可能捡漏爆了个好学校,这样肯定不符合教育方向,所以现在梯度志愿已经几乎完全被平行志愿所取代,当然在一些特殊批次还是梯度志愿,是有其必要性的,比如独立组织校考的艺术类院校批次。
平行志愿投档(现在):
由于考生B的分数660分比考生A的650分高,考生B就优先得到投档机会,如果考生B报考的清华大学已投档满额,但录取系统可以再检索考生B填报的下一个志愿北京大学,如果北京大学没有投档满额,考生B的档案就可以投给北京大学;
当轮到考生A投档时,如果北京大学已投档满额,这时考生A尽管把北京大学列在志愿的首位,其档案也不能投给北京大学,录取系统只能再检索考生A填报的下一个志愿复旦大学,依次往后。
这样基本上平行志愿只要填报学校梯度拉开、服从调剂,基本也不会掉档,而且考多少分被录取到对应层次的学校,也属于是合情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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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的大学排名前十具体名单: 一、新疆本科大学排名一览表 全国排名 学校名称 总得分 省市 省市排名 150 新疆大学 38.328 新疆 1 190 石河子大学 34.198 新疆 2 346 新疆农业大学 22.864 新疆 3 373 新疆师范大学 21.451 新疆 4 388 新疆医科大学 20.637 新疆 5 398 塔里木大学 20.355 新疆 6 417 新疆财经大学 19.243 新疆 7 627 新疆艺术学院 11.461 新疆 8 630 新疆工程学院 11.368 新疆 9 651 喀什大学 10.927 新疆 10 697 伊犁师范大学 10.123 新疆 11 958 新疆警察学院 5.791 新疆 12 973 昌吉学院 5.724 新疆 13 二、新疆专科院校排名一览表 排名 学校名称 总分 地区 省内排名 21 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87.531 新疆 1 164 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77.201 新疆 2 259 克拉玛依职业技术学院 73.092 新疆 3 302 新疆石河子职业技术学院 71.713 新疆 4 321 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71.041 新疆 5 402 乌鲁木齐职业大学 69.526 新疆 6 442 新疆职业大学 68.949 新疆 7 511 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 67.958 新疆 8 526 昌吉职业技术学院 67.762 新疆 9 571 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67.315 新疆 10 662 新疆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66.338 新疆 11 682 巴音郭楞职业技术学院 66.162 新疆 12 751 和田师范专科学校 65.596 新疆 13 757 新疆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65.553 新疆 14 764 伊犁职业技术学院 65.516 新疆 15 822 新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65.057 新疆 16 873 新疆体育职业技术学院 64.614 新疆 17 904 新疆能源职业技术学院 64.298 新疆 18
一、新疆本科大学排名一览表
全国排名 | 学校名称 | 总得分 | 省市 | 省市排名 |
150 | 新疆大学 | 38.328 | 新疆 | 1 |
190 | 石河子大学 | 34.198 | 新疆 | 2 |
346 | 新疆农业大学 | 22.864 | 新疆 | 3 |
373 | 新疆师范大学 | 21.451 | 新疆 | 4 |
388 | 新疆医科大学 | 20.637 | 新疆 | 5 |
398 | 塔里木大学 | 20.355 | 新疆 | 6 |
417 | 新疆财经大学 | 19.243 | 新疆 | 7 |
627 | 新疆艺术学院 | 11.461 | 新疆 | 8 |
630 | 新疆工程学院 | 11.368 | 新疆 | 9 |
651 | 喀什大学 | 10.927 | 新疆 | 10 |
697 | 伊犁师范大学 | 10.123 | 新疆 | 11 |
958 | 新疆警察学院 | 5.791 | 新疆 | 12 |
973 | 昌吉学院 | 5.724 | 新疆 | 13 |
二、新疆专科院校排名一览表
排名 | 学校名称 | 总分 | 地区 | 省内排名 |
21 | 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 87.531 | 新疆 | 1 |
164 | 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 77.201 | 新疆 | 2 |
259 | 克拉玛依职业技术学院 | 73.092 | 新疆 | 3 |
302 | 新疆石河子职业技术学院 | 71.713 | 新疆 | 4 |
321 | 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 71.041 | 新疆 | 5 |
402 | 乌鲁木齐职业大学 | 69.526 | 新疆 | 6 |
442 | 新疆职业大学 | 68.949 | 新疆 | 7 |
511 | 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 | 67.958 | 新疆 | 8 |
526 | 昌吉职业技术学院 | 67.762 | 新疆 | 9 |
571 | 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 67.315 | 新疆 | 10 |
662 | 新疆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 66.338 | 新疆 | 11 |
682 | 巴音郭楞职业技术学院 | 66.162 | 新疆 | 12 |
751 | 和田师范专科学校 | 65.596 | 新疆 | 13 |
757 | 新疆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 65.553 | 新疆 | 14 |
764 | 伊犁职业技术学院 | 65.516 | 新疆 | 15 |
822 | 新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 65.057 | 新疆 | 16 |
873 | 新疆体育职业技术学院 | 64.614 | 新疆 | 17 |
904 | 新疆能源职业技术学院 | 64.298 | 新疆 | 18 |
新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高考成绩后,接下来就是高考志愿填报,考生需要在接下来的几天时间里快速准备好的自己的意向志愿,为正式填报志愿做好准备。
2022年新疆高考志愿填报说明2023年参考
录取批次设置与志愿填报
42.录取批次分本科提前批次,国家及地方专项、南疆单列、对口援疆计划本科一批次,高校专项计划批次,本科一批次,国家及地方专项、南疆单列、对口援疆计划本科二批次,本科二批次,高职(专科)提前批次,高职(专科)批次共8个批次进行。
在国家及地方专项、南疆单列和对口援疆计划本科一批次,本科一批次及本科二批次录取结束后,各安排一次征集志愿;在高职(专科)批次录取结束后,安排两次征集志愿。根据高校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情况,组织尚未被录取的考生在网上填报征集志愿,投档时以当次征集志愿信息为依据进行投档。从本科一批次征集志愿起,考生可同时修改填报后续批次志愿。
(1)本科提前批次:艺术类、体育类、军队公安政法消防类和其他提前单独录取的本科高校(专业)。其中,除“军队公安政法消防类”与“其他提前单独录取的本科高校”可以兼报外,其余各类之间不能兼报。“体育类”、“军队公安政法消防类”和“其他提前单独录取的本科高校”设4个志愿,每个志愿可填报6个专业;报考“军队公安政法消防类”或提前批次有相关要求的高校,考生须按要求参加专门组织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体检和面试。报考本科提前批次“其他提前单独录取的本科高校”的考生应符合高校(专业)相关要求。
“艺术类”本科划分A、B段。艺术类A段为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类高校以及参照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类高校管理的高校、其他未在我区安排分省艺术类招生计划的高校(专业),设1个志愿,可填报6个专业;B段为其他艺术类本科高校(专业),设3个志愿,每个志愿可填报6个专业。报考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类高校以及参照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类高校管理的高校、其他未在我区安排分省艺术类招生计划的高校(专业)的考生,必须在A段填报相关高校。考生填报本科艺术类志愿时,必须将A段高校填报在第一志愿,填报在第二、三、四志愿无效;必须将B段高校填报在第二、三、四志愿,填报在第一志愿无效。
(2)国家及地方专项、南疆单列、对口援疆计划本科一批次:招收农村和脱贫地区、南疆四地州及对口援疆受援地区生源的本科一批次院校(专业)。设置一个志愿组6个平行志愿,每个志愿可填报6个专业。
(3)高校专项计划批次(设在本科一批次前):已取得高校专项计划录取资格的考生可填报1个志愿,可填报6个专业。
(4)本科一批次:经批准参加本批次录取的本科高校(专业)。设置一个志愿组9个平行志愿,每个志愿可填报6个专业。
本次征集志愿时,考生可填报修改国家及地方专项、南疆单列、对口援疆计划本科二批次、本科二批次、高职(专科)提前批次、高职(专科)批次、“三校生升高职”批次志愿。
(5)国家及地方专项、南疆单列、对口援疆计划本科二批次:招收农村和脱贫地区、南疆四地州及对口援疆受援地区生源的本科二批次院校(专业)。设置一个志愿组6个平行志愿,每个志愿可填报6个专业。
(6)本科二批次:经批准参加本批次录取的本科高校(专业)。设置一个志愿组18个平行志愿,每个志愿可填报6个专业。
本次征集志愿时,考生可填报修改高职(专科)提前批次、高职(专科)批次、“三校生升高职”批次志愿。
(7)高职(专科)提前批次:艺术类、体育类、公安政法类、南疆单列和其他提前单独录取的高职(专科)院校(专业)。设2个志愿,每个志愿可填报6个专业。除公安政法类、南疆单列类与其他提前单独录取的高职(专科)院校(专业)可以兼报外,其他各类之间不能兼报。
(8)高职(专科)批次:本科高校的专科专业、高职(专科)院校。设置一个志愿组9个平行志愿,每个志愿可填报6个专业。
“三校生升高职”批次:招收参加“三校生升高职”考试的区内中等职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毕业生和新疆中职班毕业生的区内高等职业(专科)院校。设置一个志愿组6个平行志愿,每个志愿可填报6个专业。
各高校及专业的批次以《新疆招生与考试》(下卷)公布的内容为准。
43.同一高校同一学历层次的招生计划原则上应安排在同一批次录取;如确有必要,经高校与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协商一致,可以将同一高校的不同专业安排在属于同一学历层次的不同批次录取;但同一学校、同一专业、同一学历层次的全部招生计划,须安排在同一批次录取,并执行经有关部门批准的相同学费标准。高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应与本校在同一地区招生的其他专业安排在同一批次录取。除军事、公安、飞行学员、公费师范生、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部分艺术体育专业、航海类等艰苦专业、全国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以及其他经教育部批准的特殊高校(专业)、有关高校评价招生等教育部规定可安排在提前批次录取的情况外,其余高校和专业一律不得安排在提前批次录取。
44.考生志愿填报方式、时间和办法由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根据工作实际作出具体安排并向社会公布。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登录新疆招生网(http://www.xjzk.gov.cn),在“普通高考网上志愿填报系统”中完成志愿填报。
45.报考普通类招生计划的考生只能填报普通类招生计划;报考单列类(选考外语)招生计划的考生既可以填报单列类(选考外语)招生计划,又可以兼报普通类招生计划;报考单列类(选考民族语文)招生计划的考生只能填报单列类(选考民族语文)招生计划。
46.选择参加“三校生升高职”考试的考生只能填报2023年自治区招生计划专业目录中公布的“三校生升高职”计划所列院校专业志愿。
47.考生应认真阅读有关高校招生章程、招生规定以及招生计划,按要求填报志愿,并对所填报志愿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承担责任。考生应妥善保管登录密码等个人信息,因考生本人疏漏或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48.各级教育考试机构和中学要组织力量加强对考生志愿填报的政策解读和技术指导。
九、录取
49.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和自治区招生委员会领导下,由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组织实施,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各高校应在校内采取远程异地录取方式开展录取工作。录取期间,高校和自治区教育考试院要保证相互通信联络的畅通。
50.自治区招生委员会根据高校在疆安排的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考试成绩,考虑并确定各招生计划类型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艺术类本科文化课分数线按不低于各计划类型理工类本科二批次分数线的75%划定,其中舞蹈学类、表演专业按不低于各计划类型理工类本科二批次分数线的65%划定。
51.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按照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在投档前向各有关高校提供生源分布情况。高校根据在自治区公布的招生计划数,结合生源分布情况,与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协商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要求,并根据模拟投档情况在正式投档前完成计划调整,确保符合录取规则的调档考生能够录取。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按高校的调档要求向其投放考生电子档案。
52.本科提前批次、高校专项计划批次、高职(专科)提前批次采用“梯度志愿”方式投档,投档原则为“志愿优先,遵循分数”。
国家及地方专项、南疆单列、对口援疆计划本科一批次,本科一批次,国家及地方专项、南疆单列、对口援疆计划本科二批次,本科二批次,高职(专科)批次和“三校生升高职”批次采用“平行志愿”方式投档,投档原则为“分数优先,遵循志愿”。首先将同一科类考生按高考总分(含政策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排序逐个对考生按所填报的“平行志愿”院校的顺序进行检索,被检索的志愿一经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即向该院校投档。考生总分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报考普通类或单列类(选考外语)招生计划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为:文史类按语文、文科、文科数学、外语排序;理工类按理科数学、理科、语文、外语排序。报考单列类(选考民族语文)招生计划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为:文史类按语文、文科、文科数学、民族语文排序;理工类按理科数学、理科、语文、民族语文排序。报考“三校生升高职”招生计划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为:语文、数学、政治理论排序。
“平行志愿”实行一次性投档,不补充投档。未完成的招生计划统一公布进行网上征集志愿。
53.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将于6月30日前统一将专业考试合格且经备案的第一志愿报考A段艺术类高校的考生文化课考试成绩告知高校;第一志愿招生高校须将全部合格考生按事先公布的招生章程中确定的录取规则排序顺次录取,并按照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的要求及时报送拟录取结果。
54.报考单列类(选考外语)招生计划的考生可以兼报普通类招生计划,每批次录取时,先向其所填报的普通类招生计划的高校投档,如被录取,志愿库则自动取消该考生填报的单列类(选考外语)招生计划的高校志愿;如未被录取,继续按考生所填报的单列类(选考外语)招生计划的高校投档。
55.高校和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应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实施新生录取工作。高校应按照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中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投档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学校调档要求的考生,是否录取以及所录取的专业由高校自行确定,高校负责对已投档但未被录取考生的退档原因做出解释,高校不得超计划录取。自治区教育考试院负责监督在疆招生高校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情况,纠正违反国家招生政策、规定和违背录取规则等行为。
56.高校录取新生要按规定程序,按时完成调档、阅档、审核、预录、退档等各环节工作,保证考生电子档案的正常流转和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对无故拒绝联系或故意拖延时间的高校,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将按教育部规定,根据所发出的考生电子档案按有关高校计划数及录取规则设置考生电子档案为预录取状态,同时立即书面通知有关高校,并将有关情况上报教育部备案。
57.为了加强录取工作的规范化管理,严格按录取程序操作,录取新生严格按志愿、分数投档。考生一经录取,即被视为考生本人正当权益得以维护,投档状态自动消除,不能进行第二次投档录取。
58.除军事、国防和公共安全等部分特殊院校(专业)外,高校不得规定男女生录取比例,不得对报考非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的考生作统考外语语种限制,不得在国家政策规定外作其他限制。除国家规定的情形外,高校不得提前组织考生面试、测试、体检,并作为录取依据。
59.严格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3〕1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贯彻落实“南疆各民族实行同等教育优惠政策,实行高考招生计划单列”实施方案的意见》(教学厅函〔2015〕37号)及教育部、中央统战部、国家民委、公安部、国务院台办等五部门文件精神,确定加分项目、范围和分值。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在其高考文化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一定分数投档;达到高校投档条件的,由高校审核决定是否录取。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
(1)烈士子女,增加20分投档。
(2)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增加10分投档;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增加20分投档。
(3)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含台湾户籍)考生,增加10分投档。
(4)南疆四地州(指和田地区、喀什地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阿克苏地区)报考普通类招生计划的考生,经审核符合“南疆单列计划”报考条件的,增加10分投档。
(5)报考普通类及单列类(选考外语)招生计划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塔吉克族、锡伯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达斡尔族、藏族、俄罗斯族等11个民族的考生,增加15分投档。报考普通类招生计划的回族考生,增加5分投档。
60.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高校不安排分省招生计划的艺术类专业、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高校专项计划等招生项目。凡符合第59条有关情形的考生,必须经过本人申报、有关部门审核,自治区、地(州、市)、县(市、区)、学校四级网上公示后方能予以认可。高级中等教育学校还须按有关规定公示到考生所在班级。未经公示的考生及其加分项目、分值不得计入投档成绩并使用。
61.平时荣获二等功或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军人的子女,在飞或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军人的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并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应予以优先录取。
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至四级因公致残公安民警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的,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人民警察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的,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警察抚恤优待办法实施细则》(新民发〔2014〕144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国家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的,参照军人有关优待政策执行。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人民警察参加全国统考录取并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获得5A级青年志愿者的,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62.各地教育考试机构对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经认真审核、确认、签字并向社会公示(主要渠道是地县两级招生网站、新闻媒体、当地中学、班级)无异议后,须填写《加分考生汇总登记表》,并加盖地(州、市)招生委员会公章,在规定时间上报自治区教育考试院。一经上报,不得变动,否则视为无效。
63.对高考成绩达到要求、身体条件能够完成所报专业学习、生活能够自理的残疾考生,高校不能因其残疾而不予录取。
64.考生自愿填报有关高校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含对口援疆计划)并按有关政策被录取的,须在入学注册前与高校及相关定向就业单位签订有关定向就业协议。有意向填报定向就业招生计划的考生,在填报志愿前,应了解相关定向就业单位公布的《定向就业协议》。对口援疆计划只限对口援疆受援地区(含兵团系统及各师)的考生报考。高校对无故拒签协议的已录取学生,可取消其录取资格。
65.我区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在本科提前批次、高职(专科)提前批次继续执行“先统招、后定向”的投档原则。在同一志愿投档时,首先根据考生的统招计划志愿进行投档,再根据考生的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志愿进行投档。相关院校的定向就业招生计划投档线在该校统招计划投档线下20分以内,同批次投档控制分数线以上。第一志愿统招计划生源不足或只有定向就业招生计划的院校投档线不低于同批次投档控制分数线。未完成的定向就业计划,面向社会征集志愿或转为非定向计划执行。
66.定向就业单位及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均不得参与高校定向就业招生录取工作。高校及定向就业单位任何时候均不得以任何理由利用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向有关考生收取国家收费政策规定范围以外的任何费用。
67.高校及其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调整计划使用的管理和监督。高校应集体研究决定本校调整计划的使用,要加强招生录取工作的档案管理,招生计划调整等重要决策要做好集体研究的记录和归档工作。高校调整计划应在自治区相应录取批次投档前投放,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照调整后的计划数、考生志愿及分数进行投档。高校负责处理因调整计划使用不当造成的遗留问题,不得降低录取标准指名录取考生。严禁高校利用调整计划指名录取考生或向考生收取与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
高校生源计划调整必须在其招生规模内,征得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和高校主管部门的同意。高校投放在自治区未完成的招生来源计划,须在自治区公开征集志愿录取。
68.被预科计划录取的学生,应该按照招生学校相关专业要求完成预科阶段学习,预科学习时间及学习地点由招生学校确定。学生预科学习期满并经考核合格后,转入招生学校安排的专业学习。
69.高校须将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统考、保送、单独考试拟录取的考生等)标注录取类型后,报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核准,并增补有关特殊类型招生计划。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核准后形成录取考生数据库,并据此打印相应录取考生名册,加盖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录取专用章,作为考生被有关高校正式录取的依据,予以备案。高校应妥善保管录取考生名册,若因保管不善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高校负责。
高校根据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册填写考生录取通知书,由校长签发录取通知书,加盖本校校章,并负责将考生录取通知书连同有关入学报到须知、资助政策办法等相关材料一并寄送被录取考生。录取通知书寄递工作要按照教育部国家邮政局有关工作要求执行。
70.录取期间,各级教育考试机构和自治区所属高校、兵团所属高校应向考生提供录取信息公开、咨询及申诉渠道,并按规定将有关录取结果向社会公示。
71.除按规定应向社会公开公示的信息外,对属于考生个人信息及有关录取过程中需要阶段性保密的工作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向他人提供或向社会公开,严禁非法传播、出售。考生可通过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提供的途径查询本人的高考成绩、录取结果。
72.考生收到录取通知书后,应及时通过新疆招生网进行核实和确认。录取通知书与新疆招生网查询录取结果一致为有效信息。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可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并按高校规定的时间及有关要求,办理报到等手续。不能按时报到的已录取考生,应向高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方可延期报到。
高校根据经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核准的本校录取考生名册、已录取考生所持录取通知书,按有关规定及要求为新生办理入学等相关手续。新生报到后,高校应及时核对考生纸质档案及电子档案信息,纸质档案内容不齐全的,应将相关电子档案信息打印并加盖学校公章后存入考生纸质档案。
73.高校应将我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考生名单,于本校规定的正常报到截止日期后20日内报送自治区教育考试院。严禁高校为未报到考生注册学籍。
74.招收保送生的高校须将本校已测试合格拟录取的保送生数据库上传至“阳光高考”平台。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在“阳光高考”平台上审核确认后下载数据并办理录取审批手续,及时将保送生录取名册邮寄至相关高校。
单独组织招生考试的高校须按有关要求于6月30日之前向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报送有关拟录取数据和书面报告。
75.所有高校的各层次招生,一律不得在常规录取工作结束后再行组织补录或换录。
76.由于网络传输、工作失误、不可抗力等其他因素造成的招生遗留问题,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和高校应通过协商妥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