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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甘肃精准扶贫实施方案

更新:2023-09-18 01:16:39 高考升学网

  甘肃省建立精准扶贫工作机制实施方案

  为了把全省“1236”扶贫攻坚行动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根据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3]25号)和国务院扶贫办等七部委《关于印发<建立精准扶贫工作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开办发[2014]30号)的具体要求,结合我省扶贫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建立精准扶贫工作机制,就是通过对贫困村、贫困户的准确识别并建档立卡,全面掌握贫困人口的数量、分布、贫困程度、致贫原因、脱贫门路、帮扶措施和帮扶责任等,使所有扶贫措施与贫困识别结果相衔接,因村施策、因户施策、因人施策,做到对扶贫对象精准化识别、对扶贫资源精确化配置、对扶贫目标精细化管理、对脱贫责任精准化考核,改“大水漫灌”为“精确滴灌”,扶真贫、真扶贫,确保如期稳定脱贫。主要包括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管理和精准考核。

  精准识别是指通过申请评议、公示公告、抽检核查、信息录入等步骤,将贫困村和贫困户有效识别出来,并建档立卡。

  精准帮扶是指对识别出来的贫困村和贫困户,深入分析致贫原因,落实帮扶责任人,逐村逐户制定帮扶计划,集中力量予以扶持。

  精准管理是指对扶贫对象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的监测,建立扶贫信息网络系统,实时反映帮扶情况,实现扶贫对象的有进有出,动态管理,为扶贫开发工作提供决策支持。

  精准考核是指对贫困村和贫困户识别、帮扶、管理的成效,以及对贫困县开展扶贫工作情况的量化考核,奖优罚劣,保证各项扶贫政策落到实处。

  二、基本内容

  1、范围精准。以六盘山片区、秦巴山片区和藏区“三大片区”58个集中连片特困县区为主战场,统筹17个插花型贫困县区。各市(州)、县(市、区)要根据贫困人口分布情况,确定扶贫攻坚重点区域(片、带、村)。

  2、对象精准。按照省扶贫攻坚行动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制定的《甘肃省2013年度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工作实施方案》要求,2013年底全省6220个贫困村、552万贫困人口,是扶贫攻坚的主要对象。

  3、任务精准。按照全省和各市(州)、县(市、区)制定的五年基本消除贫困实施方案,进一步把减贫目标和脱贫时间表细化到每一个贫困村、每一个贫困户。

  4、目标精准。各地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围绕“一个核心”和“两不愁、三保障”,把实现“六大突破”的攻坚任务,落实到每一个贫困村、每一个贫困户。

  5、措施精准。各项扶贫措施要与建档立卡挂钩,逐村逐户制定帮扶计划,集中各方面力量合力攻坚。每个贫困村都要有扶贫规划、脱贫计划、工作台帐;要有省、市、县领导联系、有驻村扶贫工作队帮扶、有龙头企业带动、有科技人员指导、有金融网点覆盖。每个贫困户都要有基础台帐、帮扶计划、脱贫措施;要有增收项目、有资金扶持(包括财政资金、金融资金和其它帮扶资金)、有干部联系帮扶。

  6、责任精准。要紧紧依托“双联”工作平台,深入推进扶贫攻坚与“双联”行动的深度融合;片区县党委政府要把主要精力放在扶贫开发上;各级扶贫攻坚行动协调推进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所有承担扶贫任务的部门、单位,都要把贫困村作为扶贫攻坚的主战场,把建档立卡的贫困户作为主要扶持对象,聚精会神地实行精准扶贫。要用是否“进村入户”来衡量和甄别是否看真贫、扶真贫、真扶贫;要把贫困村、贫困户收入增长、按期脱贫作为业绩考核的主要依据;凡使用扶贫资金的部门、单位、企业、项目,都要有到村到户到人的扶贫措施,承担相应脱贫任务,向群众交“扶贫帐”。

  三、重点工作

  (一)建档立卡,精准化识别

  通过建档立卡,把真正的扶贫对象和扶贫对象的准确信息摸清摸准,为精准扶贫提供可靠依据。

  1、对贫困户建档立卡,做到“五清”。按照贫困户建档立卡的标准、规模,对全省552万贫困人口,逐户调查摸底,填写《贫困农户登记表》,通过“两公示一公告”确定贫困农户。在此基础上建立档案,做到户有《扶贫手册》,省、市、县、乡、村有接入“全国扶贫信息网络系统”的信息管理平台。

  --摸清家底状况、致贫原因、收入来源、收入水平等基本情况,建立基础档案,做到“底数清”。

  --摸清脱贫门路、需要解决的主要困难,建立问题台账,做到“问题清”。

  --摸清以往扶持情况、扶持效果,提出帮扶措施,制定帮扶计划,做到“对策清”。

  --确定帮扶单位、帮扶干部,实行“四定两不”,即定户定人定时定责帮扶,不脱贫不脱钩,做到“责任清”。

  --逐户制定脱贫计划,确定脱贫时限,做到“任务清”。

  2、对贫困村建档立卡,做到“六有”。按照贫困村建档立卡的标准、规模,对贫困村逐村摸底调查,通过“一公示一公告”确定贫困村,填写《贫困村登记表》,录入“全国扶贫信息网络系统”,做到:

  --有村情档案。包括基本村情、基础设施、主导产业、公共服务、贫困状况、收入水平等。

  --有问题台账。包括主要制约因素、以往扶持情况和效果、最迫切需要解决的瓶颈问题等。

  --有需求清单。按照“缺什么、扶什么”的原则,抓住主要矛盾,提出项目清单。

  --有村级规划。包括基础设施、主导产业、公共服务、人力资源开发等实施计划。包括贫困户增收产业、专业合作组织发展计划、金融支持计划、龙头企业覆盖带动计划、科技单位和人员技术指导方案等。

  --有领导联系、单位帮扶、干部驻村工作台帐。

  --有村级综合信息监测管理平台和增收计划、脱贫时限。

  (二)集中力量,针对性扶持

  各类扶贫资源要以建档立卡为依据,对准目标、选准项目,整合力量集中解决制约贫困村发展、贫困户增收的瓶颈问题。

  1、专项扶贫要进一步提高精准性。整村推进、互助资金、“两后生”培训等扶贫项目要率先实现精准投放、精细管理,把项目、资金与建档立卡结果紧密联系。到,整村推进项目要实现对建档立卡贫困村的全覆盖,并大力实施整乡、整流域、整产业连片开发;到2018年,互助资金加上“中和农信”小额贷款要实现对建档立卡贫困村的全覆盖;从开始,“两后生”(“雨露”计划)培训实行对58个片区特困县和17个插花贫困县贫困家庭全覆盖;到,马铃薯、草食畜、林果、蔬菜、中药材、乡村旅游等主导产业和增收项目要实现对所有贫困村、贫困户的全覆盖。

  2、行业扶贫要进一步增强针对性。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各行业部门要发挥各自优势,把贫困村作为“项目区”,把贫困户作为“项目单位”,按照“渠道不变、资金不乱、用途不变、各负其责、各记其功”的原则,“各做一盘菜、共办一桌席”,“多管道进水、一个龙头出水”,形成攻坚合力。基础设施、公共服务项目不仅要到村更要进村入户,重点是解决“最后一公里”问题;产业扶贫、易地搬迁、危房改造等项目,要瞄准建档立卡贫困村和贫困户,安排项目、投放资金、检查效益、承担脱贫任务。

  3、社会扶贫要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引导各类社会扶贫资源向建档立卡贫困村和贫困户聚集。积极协调中央国家机关定点扶贫单位,将贫困村、贫困户作为主要工作对象,重点解决突出矛盾和迫切问题;深化和拓展东西扶贫协作,推进天津、厦门等省外发达地区的市县乡村、企事业单位与我省贫困县乡村结对帮扶;充分发挥“双联”行动的载体作用和与扶贫工作同质、同步、同向、同力的平台作用,使“双联”工作队和“双联”干部成为“精确滴灌”的管道;进一步推进企业参与扶贫攻坚,深化“民企陇上行”行动,通过资源开发、技术培训、产业培育、市场开拓等形式,大力开展“村企共建”,将贫困村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产品优势;积极引导社会组织扶贫,支持鼓励社会团体、基金会、协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各类社会组织与贫困村一对一、与贫困户手拉手帮扶;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文联、科协等各方面力量,通过爱心捐赠、结对帮扶、开展扶贫志愿者行动等方式,参与贫困识别、扶贫调研、支医助教、文化下乡、科技推广等扶贫活动。通过设立社会扶贫信息服务平台和社会爱心捐助平台,以建档立卡贫困村、贫困户信息为基础,建立精准化、规范化的社会扶贫资源配置机制。

  4、金融扶贫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政府有关部门要围绕贫困村和贫困户,加快路、水、电、气、房等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培育步伐,为金融服务修渠引水;通过建立融资担保、风险补偿、小额信贷保险等机制和加大贷款贴息等方式,为贫困群众贷款保驾护航,确保贫困户贷得着、用得好、还得上。金融部门要将服务网点向贫困乡镇和贫困村延伸,确保到,每个贫困村至少有一家金融机构(政策性、商业性、合作性)提供金融服务;通过降低存款准备金率、扩大支农再贷款、缩小存贷差等金融手段,鼓励和引导金融资金流向贫困地区;要进一步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在扩大扶贫小额信贷、“双联”惠农贷款、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农耕文明贷款、草食畜牧业和设施蔬菜产业贷款规模的基础上,为贫困户量身设计金融产品和服务,力争到,为有劳动能力、有致富愿望、有贷款需求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每户提供3-5万元、期限3年以上的小额信用贷款,扶持其发展生产、脱贫致富。要做好政府部门与金融部门的工作对接,按照“1236”扶贫攻坚行动的安排部署,共同研究确定金融扶贫支持的重点区域、重点产业、重点项目和扶持对象,建立金融机构与扶贫部门联合调研、共同论证、联席会议、信息共享、密切配合的长效联动机制。

  通过以上措施,努力实现:

  --“五到村”:目标任务到村、规划计划到村、项目资金到村、帮扶责任到村、监测管理到村。实现“七有”:有主导产业、有专业合作社、有教学点和卫生室、有敬老所和幼儿园、有综合性村民活动场所、有金融网点覆盖、有综合商业服务、有良好的村容村貌。

  --“六到户”:结对帮扶到户、脱贫计划到户、项目安排到户、产业培育到户、跟踪监测到户、效益落实到户。实现“八有”:有安全住房,有安全饮水,有基本农田,有增收产业,至少一人有技能资质证书,有基本社会保障,实现家里有余粮,手头有余钱。

  --“七到人”:“两后生”等学历型技能培训落实到人,中等职业教育免除学费和助学金政策落实到人,农村义务教育、职业教育和学前教育落实到人,农村低保、新农合、五保供养等政策落实到人,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如少生快富工程)落实到人,增收产业技术培训落实到人,创业性、开发性、公益性就业岗位安置措施落实到人。

  (三)实时监测,动态化管理

  以甘肃扶贫信息网络为依托,建立上联“全国扶贫信息网络系统”、下接贫困县、乡、村的“一平台、两系统”扶贫对象动态化信息管理体系。

  1、建立贫困户动态化信息管理系统。以村为基本单位,设立村级信息监测管理平台,每个贫困户逐户建立收支台账,常年记录,每年底在村内公示,接受监督。每年对贫困户帮扶措施落实情况和效果进行评估总结,对收入变化情况进行核算分析,及时更新有关数据,准确掌握脱贫情况。

  2、建立贫困村动态化信息管理系统。以贫困户动态化信息管理为基础,各县(区、市)建立信息监测管理平台,对贫困村扶贫项目实施、扶贫任务完成、收入增长以及脱贫目标实现等情况进行动态监测,每年更新一次。

  3、信息共享,互联互通。建立全省扶贫信息管理平台,实现省、市、县、乡、村上下之间,扶贫系统内部,扶贫系统与行业部门、金融机构、帮扶单位之间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为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及时提供准确数据资料,使其明确扶持对象,掌握着力重点。

  (四)落实责任,精准化考核

  1、完善制度。进一步完善对市(州)、县(市、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扶贫业绩考核、对相关部门扶贫工作考核以及对片区县和插花县扶贫绩效考核的指标体系和评价办法,增设精准扶贫考核的内容、指标,落实对考核结果的运用,全面建立以精准扶贫为导向的奖惩机制。

  2、细化责任。把建档立卡贫困村、贫困户实现“六大突破”的各项任务和增收减贫目标分解到各级各部门,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实行定位、定量、定时的精细化考核,奖优罚劣,确保帮扶措施和责任落到实处。

  3、强化措施。把建档立卡的质量、与到村到户到人项目的衔接情况、动态管理情况等,作为考核扶贫工作成效、工作水平的主要依据和资金分配因素之一,与业绩考核、资金分配、项目安排直接挂钩。

  4、加强平时考核和过程考核。充分利用“一平台、两系统”,建立对建档立卡贫困村、贫困户信息查询、项目跟踪、资金监管、意见反映、举报投诉等实时监测考核机制。通过随机抽查、抽样调查、现场督查等方式,加强对整村推进、互助资金、小额信贷、技能培训等扶贫项目实施过程的检查,及时发现、分析研究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四、保障措施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实施精准扶贫,是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明确要求,也是贫困群众的热切期盼。通过建立精准扶贫工作机制,变“大水漫灌”为“精确滴灌”,必将从根本上解决扶贫工作底数不清、情况不明、指向不准、针对性不强等老大难问题,使整体推进与扶贫到户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确保扶贫资金发挥最大效益,脱贫目标如期实现。各级党委、政府和参与扶贫开发的部门、单位、企业、组织,都要从我省“四个尚未根本改变”的省情实际,充分认识精准扶贫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领导、靠实责任,组织动员各方面力量,一切工作围绕贫困村、一切措施针对贫困户,帮助扶贫对象尽快脱贫致富。

  2、完善体制,明确责任。坚持省里统一领导、部门密切配合、市州协调推进、县为责任主体、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领导体制和扶贫开发目标责任制。省级主要负责政策研究、规划指导、监督检查和绩效考核等工作;市州主要负责项目审查备案、资金项目监管、进度监测、监督检查、绩效考核等工作;县级是管理的主体,负责规划编制、计划审批、资金使用、项目实施、检查验收等工作;乡镇主要负责政策宣传、群众发动、任务落实、组织实施、监测统计等工作。要进一步建立健全、修订完善扶贫项目、资金的各项管理制度、办法、实施细则等,使管理方式、程序、内容更加符合精准扶贫的要求。

  3、因地制宜,分类指导。58个片区特困县特别是“两州两市”中的特困县,要根据贫困人口集中分布的实际情况,打好“整体战”,重点瞄准贫困村实施精准扶贫。17个插花贫困县和其他11个县,贫困人口少而且分散,应实行到户到人的精准扶贫,打好“歼灭战”,定点消除。到户扶贫要差别化对待,对有劳动能力的农户实施产业覆盖和技能培训,使他们增加收入;对于没有劳动能力的困难户,发挥低保等社会保障措施的“兜底”作用,解决基本生活问题。在全面抓好全省精准扶贫工作的同时,确定具有代表性、基础工作较好的临洮县、康县、清水县、静宁县、宁县、卓尼县、康乐县、天祝县等8县为精准扶贫示范县,总结经验,示范带动。

  4、健全制度,强化监管。建立扶贫系统项目监管责任人制度。省、市、县三级扶贫办主要领导对项目监管负总责,分管领导是第一责任人,相关部门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监管的主要内容是到村到户到人项目的资金使用、项目实施、效益发挥和群众受益等情况。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开展项目监管工作,掌握项目启动、资金到位和项目进展等情况,认真研究到村到户到人项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不断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果。直接责任人要对项目日常监管工作和“一平台、两系统”动态管理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及时性负责,要认真、按时、高质量地完成各项监测管理任务。

  5、建立干部驻村帮扶工作制度。以县为单位,在6220个贫困村全面实行驻村扶贫工作队制度。在现有“双联”行动确定的帮扶关系基础上,为每个贫困村选派3名以上有事业心、有经验、有能力、有市场经济头脑,想干事、会干事、能干事的干部,组成驻村扶贫工作队,队长驻村工作,任期3年。工作队协助村党支部和村委会摸清贫困底数,分析致贫原因,制定扶贫规划、增收计划和脱贫计划,协调帮扶资源,组织项目实施,监督资金使用,监测项目效益;帮助贫困村建立互助资金协会和专业生产合作社,提高贫困户的组织化程度;深入农户宣传政策、传播知识、推广技术、发展增收项目、拓展增收渠道;协助金融机构开展贷前调查和贷后管理,落实各项惠农贷款和扶贫小额信贷,解决贫困户发展资金短缺问题。省扶贫攻坚行动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制定《驻村扶贫工作条例》,确定工作任务,建立培训考核、激励约束机制,确保队长明确、队员落实,纪律严明、作风扎实,工作得力、成效显著,使扶贫工作队成为群众欢迎、干部满意的脱贫“催化剂”和致富“助推器”。

  6、加强基层扶贫队伍建设。加强县、乡扶贫队伍建设,适应精准扶贫工作需要。58个片区县扶贫部门要设立专门的内设机构,负责对建档立卡贫困村、贫困户的日常监测管理工作;扶贫任务重的乡镇要设立扶贫工作站、配备扶贫专干,负责建档立卡、数据监测、资金监管、项目管理、绩效考核、典型总结推广等工作;贫困村要进一步加强村级组织建设,通过下派、引进、选调大学生村官、干部挂职和驻村扶贫工作队等方式优化充实村级班子,提升村干部整体素质,形成坚强的战斗堡垒,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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