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局是主管税收工作的政府机构。所有税务局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征收各种税务包括营业税、城建税、契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资源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等,国家税务局除了征税以外,还有包括起草税收法律法规草案及实施细则并提出税收政策建议、开展税收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等职能。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税务局电话及上班时间安排,仅供参考。
长治税务局上班时间:国税局上下班时间,一般是: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2:00、下午13:00至17:30,法定节假日休息。
各地可能规定的不一样,不过应该与当地其他部门的上下班时间一致,具体可向当地税务机关的咨询电话查询。
长治税务局主要职责是负责宣传贯彻国家的税收政策法规,确保国家税收政策法规的正确执行到位,负责对长治市辖区内的纳税户进行监督和管理,保障国家税款及时足额入库,并对全市国税系统的税务干部实施教育和管理。截止2009年12月底,全市国税系统有正式人员1032名,平均年龄43.6岁。其中:党员664名,占干部职工总数的64.34 %;研究生学历2人;大学本科学历443人,占干部职工总数的42.93%;大学专科学历399人,占干部职工总数的38.66%;中专及以下学历188人,占干部职工总数的18.22%。截止2009年12月底,全市国税系统共管辖纳税人24461户,其中:增值税一般纳税人3117户,小规模纳税人20686户(含小规模企业4720户、个体工商户15966户),非增值税纳税人658户。主体税源是煤炭、炼焦、钢铁、电力四个项目,约占全部税源的70%。2005年完成税收任务43.01亿元,2006年完成税收任务50.72亿元,2007年完成税收任务64.62亿元,2008年完成税收任务88.69亿元,2009年完成税收任务96.74亿元;2010年税收计划为106.76亿元。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税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落实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具体实施办法。
2.贯彻执行税收征收管理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落实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具体实施办法,组织实施本系统税收征收管理改革。
3.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规划,研究制定本系统税收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4.负责本地区中央税、共享税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费)的征收管理、税源管理、纳税评估、反避税和稽查工作,力争税款应收尽收;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他税收票证的管理工作。
5.监督检查本系统的税收执法活动和内部行政管理活动;负责税务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讼工作。
6.负责规划和组织实施本系统纳税服务体系建设;制定和监督执行本系统纳税服务管理制度;贯彻执行纳税人权益保障规章制度,落实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具体实施办法。
7.组织实施对纳税人进行分类管理和专业化服务,组织实施对所辖大型企业的纳税服务、征收管理和日常税源管理。
8.编制、分配和下达本系统税收收入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本系统的税收会计、统计核算工作。
9.组织实施本系统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落实山西省国家税务局税收管理信息化制度;承担本系统金税工程的推广和应用工作。
10.负责本地区进出口税收和国际税收管理工作。
11.组织开展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及行风建设。
12.垂直管理本系统的机构、编制、人员和经费等工作。
13.承办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和长治市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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