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入学习贯彻,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结合单位党员教育培训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党员教育管理是党的建设基础性经常性工作。党组织应当加强党员教育培训,引导党员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增强党性,提高素质,认真履行义务,正确行使权利,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第三条 党员教育培训工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落实党的建设总要求和党的组织路线,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不断增强党员教育培训针对性和有效性,努力建设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的党员队伍。
第四条 党员日常学习教育培训,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党员领导干部带头接受教育培训。
(二)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突出党性教育和政治理论教育。
(三)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四)坚持从实际出发,加强分类指导。
(五)坚持继承创新、注重实效的原则。
第二章 教育培训内容
第五条 学习贯彻。把用武装全党作为党员教育管理的首要政治任务,引导党员充分认识学习贯彻的重大意义,自觉学懂弄通做实。组织党员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深入学习领会的核心要义、基本精神、实践要求,掌握贯穿其中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增强政治自觉、理论自信、情感融入。
第六条 加强政治理论教育,突出党的创新理论学习。组织党员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学习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党的基本知识,引导党员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修养,努力掌握并自觉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突出政治教育和政治训练,严格党内政治生活锻炼,教育党员旗帜鲜明讲政治,提高政治觉悟和政治能力,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做到“四个服从”,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第七条 加强党章党规党纪党风党性教育培训。把党章作为加强党性修养的根本标准和必修课,深入开展党章和党的基本知识、党史国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引导党员牢记入党誓词,坚持合格党员标准,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加强党的宗旨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引导党员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提高群众工作本领,密切联系服务群众。加强党的纪律和党员廉洁自律教育,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引导党员自觉遵守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
第八条 进行革命传统教育。引导党员学习党史、国史、改革开放史、发展史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铭记党的奋斗历程,弘扬党的优良传统,传承红色基因,践行共产党人价值观,激发爱国主义热情。
第九条 开展形势政策教育。围绕贯彻执行党和国家重大决策、推进落实重大任务,宣讲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解读世情国情党情,回应党员关注的问题,引导党员正确认识形势,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要求上来,立足本职岗位作贡献。
第十条 加强全面深化改革教育培训。引导党员深刻领会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意义,正确对待利益格局调整,积极支持改革,自觉投身改革。
第十一条 注重知识技能教育。根据党员岗位职责要求和工作需要,组织引导党员学习掌握业务知识、科技知识、实用技术等,帮助党员提高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增强服务本领。
第三章 教育培训对象
第十二条 党组织书记及党务干部培训。根据中央和省、市、区委重大决策部署,结合实际扎实开展决策形势任务、基层党建工作业务、具体党务工作流程、基层工作方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等方面的集中集体培训,提升党组织书记抓党建主责主业的意识和能力,提升党务干部党建业务水平。
第十三条 普通党员培训。着眼于增强党员意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通过集中学习、党课教育、主题活动等方式,一年组织一次集中培训,具体培训工作,由基层党组织负责组织实施。
第十四条 流动党员培训。着眼于增强党员意识、提升业务能力、发挥先锋模范作用,采取集体学习、实体培训、网络培训等方式,开展党的基本知识、政策法规、生产经营技能、业务能力培训。定期与流出地联系,做好流动党员跟踪培训和返岗后的培训。
第十五条 积极分子入党前培训。按要求组织积极分子参加上级党组织入党前培训,重点抓好积极分子党章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党史革命史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和形势政策教育,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日常培养和教育,引导他们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第四章 教育培训方式
第十六条 “三会一课”教育培训。根据中央和省市要求,结合党员实际和工作需要,对党员进行经常性的教育培训。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参加双重组织生活。
第十七条 实地参观教学。采取参观红色教育基地、廉政教育基地、观摩先进单位等方式,组织党员牢记革命历史,传承红色基因。
第十八条 推广线上教育。充分运用好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络,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利用互联网资源,开展方便快捷的自主性学习培训
第十九条 加强先进典型教育。深入开展党员示范岗、党员先锋岗等系列实践活动,深入挖掘、重点培育一批可亲、可敬、可学的党员先进典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
第五章 建强培训保障
第二十条 加强方式方法创新。根据党的建设总要求,探索运用访谈教学、论坛教学、行动学习、翻转课堂等方法,开展研讨式、案例式、模拟式、体验式培训,积极推动党员教育培训工作创新。
第二十一条 加强经费管理。将教育培训经费列入年度预算,保证工作需要,要合理、科学、充分利用党建活动经费,加大对教育培训的投入力度。加强对教育培训经费的管理,完善有关规定,厉行勤俭节约,保证专款专用,提高使用效益。
第二十二条 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党建主体责任,把教育培训工作纳入党的建设整体部署和工作规划,加强领导,统筹安排,及时解决教育培训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坚持分类分级,抓好贯彻落实。
第二十三条 建立党员教育培训考核机制。完善述学、考学、评学制度,推行培训考勤、学时登记。加强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考核结果运用,将考评结果作为党支部和党员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规则的解释和修订权属单位党委。
第二十五条 本规则自修订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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