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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对技术、管理工作不到位的处罚
对因技术、管理工作不到位造成的质量损失,按上述规定的处罚比例进行索赔。二次按%比例索赔;三次按%索赔,当月累计发生三次以上,责任人予以下岗处理。
(四)对违规采购的处理
凡未按规定要求采购的,限期三天内退回更换,未能及时退回的按采购金额~%扣罚;内累计发生三次的作下岗处理.
八、其他
、本规定未尽事宜,届时由质量管理委员会主任解释。
、本规定经董事长批准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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