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员工内部管理实施细则 ()国务院、地方政府或本公司如有新颁布的政策规定与本细则则相悖时,以前者为准。
()本细则的解释、修订和发行由公司企划部负责。
附录:
使用电话须知
、电话铃响起时,迅接电话,旁桌无人而电话铃响时,也必须尽快代接电话,妥善处理。
、通话时语言保持简短扼要,通话前计划好通话内容,避免重复。
、工作时间尽量避免打私人电话。如有必须处理的私事,尽可能放在午餐时间。
、通话态度和气热情,多使用文明礼貌用语。切勿大声喧哗。
、任何员工接到有关公司重要事项的电话,在不清楚应有认负责的情况下,要做好电话记录(来电者姓名、回电号码、单位、事项),并及时交企划部处理。
、电话费列入各部门的考核费用,电话费由部门承担。打私人国内外长途电话需个人付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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