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级联创”工作规范三、民主评议。在评议中,要敢于触及党员的痛处,认真开展批评,在分清是非基础上对党员作出实事求是的评价。
四、听取党外群众的意见。
五、组织考察。支委会对党内外评议意见进行实事求是的评价。
六、表彰或处理。
不合格党员的处置程序
一、对在民主评议中
初定的不合格党员的主要问题进行核实,并整理综合性写实材料。材料内容一般包括:党员简况,主要问题,评议意见,本人态度等。
二、支委会依照处置不合格党员的政策界限,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并听取被处置对象的意见。
三、召开支部大会,讨论支委会提出的初步处理意见。
四、党支部将处置决定、核实材料一并报送上级党委审批。上级党委要认真审查党支部上报的材料,经过充分讨论后作出决定。
五、支部收到党委批复文件后,要及时找被处置对象谈话,转告上级党委审批意见,做好思想工作。之后,召开支部大会,宣布党委决定。
党委召开党代会进行换届选举的主要程序
一、筹备阶段的工作及其程序
、在党委任届期满之前(一般提前-个月),召开党委会研究召开党代表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有关事宜,包括是否按期进行换届选举,提出换届选举筹备工作的初步意见等。可责成党委办公室根据这次会议精神提出具体意见。
、召开党委会听取党办汇报,并对召开党代表大会的时间,指导思想,主要议程,代表名额、构成比例、分配原则、产生办法,党的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组成名额、委员、书记和副书记职数等提出原则性意见,并向上级党委组织沟通;研究党代表大会筹备工作事宜;责成党办根据会议精神起草《关于召开党代表大会的决议》(草案)及其说明。
、召开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讨论《关于召开中国产党××××次代表大会的决议》及其说明,并表决通过《决议》。以党委的名义向旗委呈报《关于召开中国产党××××次党代表大会的请示》。
、《关于召开中国产党××××次党代表大会的请示》获得旗委批准后,召开代表选举工作会议。会议的主要内容是:研究确定代表名额分配方案,布置代表选举工作并提出要求,讨论《关于党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的通知(草案)》。
会后,应及时下发《关于党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的通知》。党的基层委员会应建立代表资格审查小组,负责对代表资格的审查工作。
、指导选举单位做好选举代表工作。主要是:指导选举单位按照分配的名额和规定的提名程序提出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听取选举单位汇报候选人预备人选的酝酿提名和考察情况;审批选举单位报送的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指导选举单位选举产生代表。
、党的委员会或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对代表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内容主要是:代表的产生是否符合规定的程序;代表是否符合规定的条件;选举单位对群众来信来访所反映的有关代表工作和代表资格问题的调查核实情况。
代表资格经初步审查基本符合要求后,对选举单位的代表选举结果作出批复。
、党委会组织推荐下届党的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候选人初步人选。
党委会在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研究确定下届党的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候选人初步人选,并组织考察组进行考察。
党委会根据考察情况研究确定下届党的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候选人预备人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