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级联创”工作规范“三级联创”工作规范
机关党组织的职责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支持和协助行政负责人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
二、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决议,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
三、对党员进行严格管理,督促党员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四、对党员进行监督,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决同腐败现象作斗争。
五、做好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推进机关建设;了解、反映群众的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六、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和考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七、协助党委管理机关党组织和群众组织的干部;配合干部人事部门对机关行政领导干部进行考核和民主评议;对机关行政干部的任免、调动和奖惩提出意见和建议。
八、领导机关工会、青团、妇委会等群众组织,支持这些组织依照各自的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九、按照党组织的隶属关系,领导直属单位党的工作。
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的职责
一、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对党员进行遵纪守法教育。
二、检查党组织和党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
三、协助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四、检查、处理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按照有关规定,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
五、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
党委书记的职责
党委书记作为党建工作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党务工作,其具体职责如下:
一、按照机关党的基层组织的职责,结合本党委的实际,抓好全面工作。
二、指导和支持副书记、委员和群团组织积极开展工作。
三、经常听取副书记和委员的工作汇报,及时了解党委工作情况,发现工作偏差要及时予以纠正或提出改进意见。
四、对重大问题要亲自把关,并提交党委会集体研究决定。
五、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和各项工作部署,确保上级党组织的决议的贯彻执行和各项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
党委专职副书记的职责
党委专职副书记作为本单位党建工作的直接责任人,主持本单位党务的日常工作,其具体职责如下:
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
二、根据党委的工作部署,具体落实党委的各项工作任务。
三、经常向书记汇报和请示工作,主动提出自己对党委工作的建议和想法,重大问题提交党委会研究决定。
四、深入基层各总支、支部了解掌握党员职工的思想工作生活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抓好党员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五、检查各总支、支部执行党委决议情况和工作安排及各种制度落实情况。
六、经常与委员和群团组织保持密切联系,交流情况,互相配合,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七、抓好本单位的精神文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等项工作。
八、按时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其它事宜。
党支部书记的职责
党支部书记在党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按照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决议,负责主持支部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