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党政主要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办法完成市下达的财税收入任务,并做到无截流挪用税款现象;确保工资发放;及时足额收缴职工教育附加费及政府调控基金;完成“基金会”欠款催收及还款任务;无违反财经纪律现象。完成任务计分。财政收入每超过个百分点加分,每差个百分点扣分,加扣分不超过分。其他单项不完成扣分。由市财政局考评。
(四)非公有制经济(分)
、乡镇企业总产值、增加值均比上增%;实交税金比上增.%;从业人员比上增%。完成任务计分,单项不完成扣分。由市中小企业局考评。
、个体工商户增长%。完成任务计分,不完成任务扣分。由市工商局考评。
(五)固定资产投资(分)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比去增长%以上,完成任务计分。每超过个百分点加分,每差个百分点扣分,加扣分不超过分。由市统计局考评。
、完成争取xx市以上项目补助资金万元以上。完成任务计分,不完成任务按比例记分。由市发展和改革局考评。
、建立乡镇项目库,储备项目个以上。完成任务计分,不完成任务扣分。由市发展和改革局考评。
(六)交通道路(分)
抓好村屯道路建设和养护,配合抓好县(市)乡(镇)道路管护和路改建设工作。完成任务计分,单项不完成扣分—分。由市交通局考评。
(七)安全生产(分)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体系,全面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状,将责任落实到所管辖的单位、岗位及个人,建立乡镇、村安全生产监督机构,落实乡镇分管领导、专职安全员及村级安全员。完成任务计分,不完成任务扣分,未签订责任状此项不得分。
、认真贯彻国家、自治区、xx市、市关于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及文件精神,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搞好各行业的安全生产,重大交通事故、火灾事故和安全生产事故与上持平或下降。及时查处违反《安全生产法》的行为。完成任务计分,单项不完成扣分。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防范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有会议记录和会议纪要。完成任务计分,每少开一次防范特大安全事故会议扣分。
、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检查,有检查文件和大检查工作总结上报;每月组织开展一次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活动,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要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期限,同时要建立隐患排查、整改登记台帐。完成任务计分,每缺一项扣分。
、切实加强矿山整顿管理和乡村道路安全管理。坚决制止非法开采(盗采)矿山现象,确保矿山安全生产,无因非法开采(盗采)矿山出现人员伤亡事故;加强乡村道路管理,不出现乡村道路伤亡事故。完成任务计分,每出现一次盗采事故或乡村道路伤亡事故扣分。
、执行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完成任务计分,出现事故未按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的,每次扣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