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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组织科科长工作标准(二)

更新:2023-09-13 18:36:17 高考升学网
公司组织科科长工作标准
·每月检查一次各岗位的工作情况,按经济责任制考核办法进行考核。
·按照公司制定的考核办法、按月、季、度进行检查考核各支部的工作。
·凡需要立即答复或紧急处理的事务,摸清情况后,属职权范国内的及时处理,不属职权范围的,向党委正副书记请示汇报,依据指示进行处理。
职权
·有权布置检查,督促各支部的工作。
·有权向各基层支部索取有关党务工作方面的材料和数据。
·有权对科级和党群干部及后备干部的考察、考核、选拔、配备、调整、任免、奖惩提出建议。
·有权组织全公司的干部劳动和对科级以上干部和党群干部的劳动考核。
·有权召集全公司党务工作干部会议,及时传达上报党组织和有关党的组织工作方面的指示精神。有权召集有关人员研究和解决党的建设工作问题。
·有权组织基层支部开展党内各种活动。
·有权回答解决基层支部提出的有关问题。
检查与考核
·接受党委书记(副书记)的检查和考核。
·按照公司经济责任制考核办法和党群系统方针目标管理的考核和奖惩办法进行考核和奖惩。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公司标准化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组织科起草
本标准委托组织科科长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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