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粮食局机关管理制度 四、物业租赁管理制度
(一)物业租赁领导小组和有关股室要继续做好机关物业的招租工作,理顺物业的权属问题。
(二)物业租赁前要多方征求意见,切实做好可行性调查评估,出租价格和有关问题要提交局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
(三)要加强租金、水电费的收缴工作,做到按时收缴租金和水电费。
五、粮食购销监管制度。粮食的收购、轮换、销售价格由局长办公会议决定,公开价格,公开竞价,合法交易。
六、车辆管理制度
(一)本局小车由办公室统一调度使用,在确保局领导公务用车前提下,按先公后私,先急后缓的原则进行安排。
(二)需用车的股室,必须提前告知办公室,由办公室做好派车记录(用车时间、地点、用车性质和随车人员等),并及时通知司机做好出车准备
(三)未经批准,车辆原则上不准在外过夜,完成工作任务后应将车辆停放在本局车库。
(四)本局车辆原则不准外借,经局长批准外借的,所需费用由借用人自付。
七、其他有关制度
(一)各股室要加强电脑、复印机、传真机等办公设备管理,指定专人负责操作和维护,禁止在电脑等设备上玩游戏或办私事。
(二)卫生制度。每天要对办公室清扫一次,并在每周末组织一次大扫除,保持办公场所清洁、整齐。
(三)下班时各股室人员要认真检查门锁、电器等开关是否关闭,确保安全。
(四)本制度从印发之日起执行,如与本局过去制订的规定或上级政策抵触的,按本制度或上级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