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职能部门在开展活动前须递交活动策划书,计划应本着周密有效的方针,内容应包括名称、时间、地点、人数、活动开展的经过、目的及意义,同时必须写明各项及预期费用,各计划须报主席团核准,并向学生会委员会通报。
、各职能部门在开展活动之前需要做好策划,编写并复制四份策划书。上交主管副主席两份,交秘书处一份,自留一份。
、对工作进展情况,主席团组织检查、考究工作。
、中大型活动结束后,负责部门需进行民意调查,收集反馈信息,并做书面总结。
、每学期末,学生会各部应向学生会提交工作总结,核准后,应总结学期工作。
、以上所有书面材料由秘书处分类收集,整理存档,备案。重要的文件应交由主席团、辅导员。经审核合格后进行保管,相应部门应给予积极配合资料修改、核查。
五、财务管理制度
、学生会经费归院学生会集体所有,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占为私有。
、学生会经费在学生会主席的监督下由主管副主席统一支付、管理。
、办公室每月向主席团公布经费作用情况。
、各部门每次活动前,应向主席团上报详细经费作用计划书。申请时须说明活动名称、时间、活动负责人、经费用途。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及时申请的,要在活动开展后的两天内说明情况。不申请者不予报销。批准后,由办公室存档。
、活动经费的凭证一般使用正式发票,在发票背面写清活动名称、时间、经手人签名。对不能开正式发票的购品应出据书面证明,由部门负责人签字,经手人签字。
、经费使用应本着节约的原则,任何人不得私自扣留、处置,如有违反,视情节予以处罚。
、学生会所用费用应由发票持有者持发票到秘书长处登记,报销。
、学生会主席团,对任何使用经费的单位,个人都有了解使用情况的权利。
、经费的使用应做到认真预算,厉行节约,妥善保管,规范结账。
六、办公室及财物的使用制度
、学生会办公室的使用权属学生会所有,其它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使用。
、学生会一切财物的使用权属学生会所有,其它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使用。
、学生会一切财物由秘书处保管,由主管主席统一安排各部使用。
、兴办活动需使用学生会器材时,到秘书处登记记录,事后归还原处。
、因财物使用不当,而造成损失的,由直接负责人照价赔偿。
七、学生会奖惩制度
、学生会纪律处分制度
()对不服从调配、未完成任务或负有一定事故责任的学生会干部、干事,经学生会主席团审议,并报院团委批准,分别给予学生会内部通报批评、警告处分、留职查看、降职等处分,情节严重的,报请学生会主席团会议,给予除名。 ()凡在职期间被给予处罚的干部、干事一律取消该学度的评先资格。
()对部长级以下干部、干事处分由部长申请,主管副主席批准。
()对部长级以上(包括副部长级)干部的处分,须由主管副主席申请主席团通过,并向学生会委员会通报。
()所有处分均由秘书处整理备案。
()处分时间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奖励制度
()学生会对各级干部干事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均予以奖励,奖励分为口头表扬、通报、表扬、评选优秀学生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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