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章 总则
为了保障湖南电气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的工作有序进行,为了保证学生会的高度协调统一,加强学生会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根据院学生会的实际情况,特制定系例会管理制度:
二章 常规会议流程
一条 全体成员会议制,每两个月召开一次。
、时间:周一晚:
、地点:教学楼b教室
、参会人员:全院学生会干部。
、主要内容:主席团商议后再公布。
二条 主席团会议制,每周召开一次。
、时间:周日晚:
、地点:学生会办公室楼
、参会人员:主席团。
、主要内容:总结、计划、安排
三条 全体学生会正副部长会议,每两周召开一次,
、时间:周五下午:(若有特殊情况另行安排)
、地点:学生会办公室楼。
、参会人员:主席团,学生会各职能部门的正副部长。
、会议内容:各部门总结本阶段工作,落实下阶段工作重点;讨论学生会的重大事务并作出决定;听取各成员的反馈信息。
三章 会议纪律与考核
四条 参会人员须在会前分钟到达会场签到。会议的一个议程为例会考核,会议进行中要保持良好的秩序,认真记录,不得做与会议内容无关的事情。
五条 因特别情况不能参加会议,必须事先以书面形式向负责签到部门请假。该部门对假条审批,未得批准的视为缺旷。若不在学校的学生会成员,在会前向负责签到部门电话请假,事后补交书面假条。会议进行中或会后请假均视为无效。缺席人员,须及时向参会者了解会议内容,若因不知情而造成工作失误者,须自己承担责任。
六条 部长会议请假次按旷会次处理(特殊情况除外)。各部部长连续请假不得超过次,一学期请假不得超过次。
七条 考勤登记每个月会内公布一次,各项登记以学期为单位,二学期不再累计。
四章 会议组织原则
八条 每次例会之前,主席团要及时了解会议议题,以备会议有序进行,会议要求“精、短、准”,做到沟通、交流、有效,问题解决落实,工作安排到位。
九条 每次会议由办公室做好会议记录,会后及时归档。
十条 学生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参会者可以在例会中充分阐述自己的观点,但对通过的决议务必坚持执行,不得擅自更改。
十一条 办公室定期对各种例会考勤加以整理、公布,并上交主席团作为学生会干部考核的主要依据。
十二条 为增强学生会的凝聚力,各部门要召开本部门例会,每三周至少一次,并把例会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报道办公室各相关负责人员。
五章 附则
十三条 本条例的解释权属湖南电气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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