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车辆管理制度 四、违规与事故处理
、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情况下,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由驾驶人负担,并予以记过或免职处分。
()无照驾驶。
()未经许可将车借予他人使用。
、因违反交通规则而受到的处罚,由驾驶人负担。
、车辆如在公务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车祸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员,向附近警察机关报案,并即与交警部门及镇党政办公室协助处理。如属小事故,可自行处理后向党政办公室报告。
、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在扣除保险金额后再视实际情况由驾驶人与镇政府同负担。
、发生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当事人赔偿损失,经扣除保险金额后,其差额由驾驶人与镇政府各负担一半。
五、费用报销
、严格控制车辆用油管理和维修费用,车辆用油及维修费凭正式发票或有效凭证实报实销。
、私车公用凭实证报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