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年休假管理制度
更新:2023-09-15 15:11:44 高考升学网
员工休假管理制度 [背景资料]:根据《劳动法》及北京市、上级有关文件的精神,结合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公司鼓励员工有计划地休假,公司各部门应有计划地安排员工休假,现将公司休假管理暂行办法修订如下:
一、适用范围:
、与公司签订了一以上(含一)期限劳动合同,且在本公司工作满一以上的员工,均可享受休假。
、临时劳务人员、内退人员、无岗人员、下岗人员、调出人员(包括正在办理调动手续的人员)不享受休假。
、凡一内病、事、产、工伤假累计超过天者,不享受当的休假。
二、休假时间
、在公司工作满一后,每可有天的休假,而后工作限每增加则增加天的休假,最多增至天。
若上半满足工作限的,本可安排休假;下半满足工作限的,次开始安排休假。
、员工休假的假期,不包括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
三、批准程序:
员工一次性休休假应执行既定的休假计划,需提前申请并得到核准。员工零星休假,一天以内的,需提前一天获得直接上级批准;三天以内的,需提前三天获得直接上级和本部门经理批准;七天以内的,需提前七天请准,经直接上级报本部门经理核准并报人事行政部备案;八天至十四天以内的,需提前一个月请准,经直接上级报本部门经理核准,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报人事行政部备案。
四、具体规定:
、考虑到员工的职业健康安全,各部门应根据工作任务和各类人员的资历、岗位等不同情况,在不增加编制和人员、确保工作(生产)任务完成的前提下,每季末制定下一季度本部门员工的休假计划并报人事行政部备案。计划期内确实不能休假的,可在本度内调整休假计划。
、各部门应严格休假管理制度,严格考勤。公司将不定期抽查考勤情况,抽查结果将在全公司范围内通报。如抽查发现有员工没有履行规定的请休假手续擅自休假、或者虽然提前告知了相关主管但事后不能及时提供请休假证据的,视同旷工处理。
、休假最少应以小时为单位使用,不足小时的以小时计,超出小时的按实际休假时间计。
、休假期间,基本(协议)工资和贡献工资照发。
、员工上度没有休完的休假截止到下度一季度末。过期作废。
、本办法自XX月日起执行。
、本办法解释权属于公司人事薪资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