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等级化管理考核奖惩办法 (一)奖励
、对评为优秀民警的奖励:奖励现金元。在本单位办公经费中列支。
、全国优秀民警、某“十佳”民警、某优秀民警、分局“十佳”民警、优秀公务员等度评先候选人员从等级达标管理的优秀民警中产生。
(二)惩罚
、不合格民警在度公务员考核中确定为不称职。责令其写出书面检查,在全所大会上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
、连续两个季度考评为基本合格的民警纳入重点管理,限期整改。再次考核后仍未进入合格等级的,取消考评资格并报请上级公安机关批准对其进行离岗培训或作出其他处理。
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方案未尽事宜或在执行中发现的问题由考评小组研究决定并由考评小组成员负责解释。最终解释权为所党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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