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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社会实践活动安全方案

更新:2023-09-17 08:09:14 高考升学网
小学社会实践活动安全方案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是小学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小学十分重视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组织管理,特别是在安全方面,要做到确保参加实践活动的学生的人参安全,根据我校总体安全规划,现制定学生实践活动安全方案,并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一条 小学成立以校长为组长,以副校长为副组长,班主任为成员的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安全领导小组。小组的职责是负责布置社会实践活动项目,组织社会实践活动全过程,对社会实践活动中发生的一切安全问题进行及时处理的工作。
二条 凡外出活动、组织参观学习之前,各班班主任老师都要强调遵守纪律、注意行路安全等内容,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并指派班级干部对活动全过程的安全负责监督,班主任都要随队参加活动,对突发事件能够进行及时处理。
三条 凡学生外出进行活动,班主任要负责安排体育委员整好队,有秩序地行路,班主任老师在随班级队伍,监督学生的安全,及时对违反纪律和安全要求的学生提出批评和制止。
四条 班主任老师要负责对参加活动的本班学生人数进行清点,对中途掉队的学生进行帮助,使他们不因掉队而发生危险事故。
五条 如果学生在路上发生问题,特别是发生交通事故,班主任老师是一责任人,要根据小学制订的相关的应急预案进行处理。要组织学生保护好事故现场,打电话报警,等待交通警察勘察现场。对出现伤亡事故的,首先要与最近医院联系,将受伤学生送往医院进行救治。
六条 到达活动现场后,班主任老师要对活动内容和安全事项进行说明,强调安全问题,并安排班级干部负责安全工作,掌握班级活动动态。
七条 活动结束返回要求班主任及时清点人数,对学生身体感到不适的,要给予关心和帮助,严重的要及时送往医院进行检查。
八条 在参加社会实践活动过程中如果发生打架斗殴等事件时,班主任老师要采取必要的措施予以制止,并对相关的学生进行批评教育,事后将情况报告给小学领导。
九条 凡是组织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在结束后,组织者要对活动期间的安全状况进行总结,交主任存档。
十条 未依法履行安全职责,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或违反本规定的,经校领导班子会议及有关部门的认定,由小学依照有关规定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纪律处分或者其他处罚。因渎职、失职或者管理失控发生事故,造成恶劣影响的,由有关管理部门和公安机关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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