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例会制度
一、工作例会每月召开一次,一般在月底进行。会议由部长或部长授权副部长主持。
二、出席工作例会的人员为:部长、副部长、部务会成员、各科室(含联系办、企业工委、荐评中心、老干部局、某地直工委,以下同)负责人。
三、工作例会的主要内容:
、由各科室负责人分别通报本科室当月工作完成情况和下月工作安排;
、部领导对各科室的工作提出要求。
四、办公室负责工作例会的组织、记录等项工作,并负责对领导要求的督导落实。
请示报告制度
一、为确保机关工作高效运行,防止重要事项的压误、漏办,特建立请示报告制度。
二、请示报告的主要事项
、上级组织部门和某地委、某地政府下达的会议通知或要求办理的事项;
、各乡镇、各部门发生的重大突发性事件;
、重要工作的进展情况和对某项工作的安排、建议;
、部领导交办的重要事项的完成情况;
、对各乡镇、各部门请示的重要问题的答复;
、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和建议的答复;
、其他单位要求会商办理的重要事项;
、其它需要请示报告的事项。
三、请示报告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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