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系统纪检监察制度 (八)严格遵守其他党和国家有关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政策、规定。
二、股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制度
(一)党纪政纪学习。每有计划地组织股级以上干部重点学习《中国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两部重要的党内法规,学习《中中央国务院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若干规定》等其他规范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的政策规定。不断使党员领导干部明确行为规范,筑牢思想防线。学习教育形式主要采取集中教育的形式进行。同时结合民主生活会、党风行风廉政建设教育工作、党性宗旨教育活动、警示教育等内容开展,增强学习教育效果。
(二)建立廉政档案
、建立廉政档案的目的。督促和约束干部自励自省,防微杜渐,不断提高廉洁自律意识;为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纪检监察部门协助党组(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任务,进行廉政教育,强化廉政监督,预防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提供依据;为组织考察、考核、提拔、任免干部提供依据,出具廉政鉴定材料;为评选党风廉政建设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表彰奖励提供依据等。
、建立廉政档案的主要分工。各市县工商局、各分局负责建立股级干部档案,科级以上干部由市局负责建立。
、廉政档案的主要内容。干部个人基本情况;干部配偶、子女从业的情况;干部个人及家庭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情况;干部个人收入申报情况;公务活动中收受礼品情况;干部出国访问情况;干部离任审计及公物移交情况(仅限接受审计的领导干部);模范执行《廉政准则》,受奖励或表彰情况;违反党纪、政纪及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受处分或组织处理情况;民主生活会情况;对人民来信、来访举报反映问题的调查、核实处理情况;干部提拔、任用前廉政谈话情况;干部廉政提醒谈话情况;参加党纪、政纪及廉政学习教育和考试情况;廉洁自律民主评议情况;其他需要装入廉政档案的情况。
、廉政档案的材料收集及使用管理。廉政档案由基层纪检监察室负责组织填写、收集和管理;实行专室、专人、专柜管理,政工人事、办公室、财务等单位予以配合。在档案材料收集过程中,填报人必须实事求是,如实填报、申报。须由干部本人填写、签字盖章的材料必须按规定执行;对不按规定或不如实填报、申报有关事项的,纪检监察室应责令其改正。纪检监察室对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含非领导职务)的廉政材料,每底向市局报送。廉政档案要严格保密制度,不经局党组(党委)书记、纪检组长(纪委书记)批准,任何人不得调阅。
(三)述廉制度和民主评议。股级以上领导干部每半结合工作总结,对自身遵守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制度情况进行对照检查,查摆问题,吸取教训,并形成书面材料,在一定范围内作述廉报告。班子成员在党组(党委)民主生活会上述廉,其他人员在科、所会上述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在述廉的基础上,纪检监察室组织干部职工,对股级以上干部廉洁自律情况进行民主评议。评议分为廉洁、基本廉洁、不廉洁三个档次。群众满意率达到%以上的为廉洁,%以下的为不廉洁,其间为基本廉洁。评议结果上报局党组。股级以上干部述廉报告装入廉政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