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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团支部规章制度(六)

更新:2023-09-21 19:34:04 高考升学网
班团支部规章制度

(四)、符合注册条件的团员,在其团员证“团籍注册”栏内填写注册时间,加盖注册专用章。

(五)、在本度团员评议中,受团籍处分、团组织认定不合格的团员缓期注册,缓期注册时间最长不超过个月。缓期注册期满,有明显改进的,予以注册,无明显改进的,经团组织评定仍不符合团员标准的劝其退团,不予以注册。

(六)、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个月不缴纳团费,不参加组织生活,或不做团组织分配的工作,经教育能认识并改正错误,主动要求参加团籍注册的予以注册;其中经教育仍无改正的,按团章十一条规定,视为自行脱团,由支部大会决定除名,并报上级团组织批准,其团员证失效。

(七)、除组织上的原因外,团员没有按时办理度团籍注册手续,团组织及时提醒。超过规定注册时间一未注册的团员证,即为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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