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公安部获悉,7月1日起,我省全面启动“省内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工作。今后,在大中城市工作、生活的非本地居民,可就近补、换领身份证。
从去年11月份起,根据中央深改领导小组的要求,公安部部署开展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三项制度。据公安部治安局相关人士介绍,身份证异地受理包括身份证到期换领、丢失后补领等异地受理。
这项制度是为了方便那些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地区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公民,换领、补领身份证,可以向其现居住地公安机关申请,受理点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的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审核后再由受理地的公安机关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证件制发。
公安部要求,从今年7月1日起,全国大中城市和有条件的县(市)都要启动身份证异地受理,方便公民异地换、补领身份证。公安部要求各大中城市的公安机关尽快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合理确实受理点,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对于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公安部表示,这主要是为了减少丢失、被盗身份证被冒用的安全隐患。据透露,目前公安部已经建成全国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系统,并要求各地公安机关主动采集、录入挂失申报信息。
公安部表示,今后对所有发现冒用他人身份证的违法行为都要依法处理,并录入不诚信人员黑名单;通过多种渠道收集群众丢失、被盗的身份证,尽可能减少丢失、被盗证件流散社会,严防被不法分子冒用,同时按规定发还、销毁证件并做好登记。
异地办理身份证的对象有哪些?
异地办理身份证对象:首先,必须是本省户籍人口,且在本省行政区域内跨县(市、区)居住的人员。其次是,只能办理居民身份证换领或丢失补领业务。
异地办理身份证所需的手续有哪些?
异地办理身份证时所需的手续:由申请人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居住证等有效证件之一,在居住地派出所申请办理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时,对因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等原因难以确认身份的,以及有伪造、变造、买卖、骗领、冒用国家法定证件等不良信用记录的,不予办理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申请。
如何异地办理身份证?
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的流程是“居住地受理?户籍地签发?居住地制作和发放证件”。离开户籍地的群众异地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有以下步骤:
1
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缴纳证件工本费。其中,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
2
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后,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及时审核签发。
3
居住地公安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换领证件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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