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引进指因工作需要,当地的单位录用一个外省、市的在职的,且就业至少达到一定年限的人员,学历高于当地人才引进的最低要求的人才来当地就业!以下是人才引进政策及租房购房补贴新规定,仅供参考!
一、引进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
(二)坚持按需设岗、按岗引进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引进岗位
本次引进共提供岗位需求459个,见《第八届贵州人才博览会安顺市人才需求目录》(附件1)。招聘岗位专业参考教育部门发布的专业目录及《贵州省公务员考试录用参考专业目录(试行)》。
三、人才引进范围及条件
(一)事业单位需求岗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2年5月15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4年5月16日及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人员及副高职称人员年龄放宽至45周岁(1974年5月16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及正高职称人员年龄放宽至50周岁(1969年5月16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所报岗位规定的学历、专业要求及其他资格条件。(报名时考生所提供的毕业证书需满足学历和专业同时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二)事业单位需求岗位以下人员不得报名
1.市内在职在编公职人员(含事业单位新聘用仍在试用期内的人员);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截止2020年5月15日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2.截止2020年5月15日在读的全日制非2020届毕业生或服现役人员。
3.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公安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期限内的。
5.曾被开除公职的,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6.聘用后的岗位即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需回避情形岗位的。
7.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8.法律法规条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企业单位需求岗位条件
由企业结合实际,按照企业发布的需求岗位条件,自主确定审核报名人选。
四、报名时间、方式及考试(考核)
(一)引进到事业单位工作人选
1.报名时间:2020年5月15日-5月17日
2.报名方式:采取线上报名,报名人员根据我市发布的《第八届贵州人才博览会安顺市人才需求目录》,填写《第八届贵州人才博览会安顺市报名表》电子版,于报名时间内通过邮件(标题为:报考岗位+姓名+身份证号后四位)发送至安顺市人才交流中心邮箱:assrcjlzx@126.com。报名以规定时间内收到邮件为准。每人限报1个岗位,多报则视为无效报名。
3.报名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由各招聘部门按照发布的招聘公告要求,组织审查报名人员资格条件。参加资格复审的报名人员须向审查部门提供所报岗位要求的相关学历、学位(2020届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等资格证书和身份证原件审查,并交复印件及证件照1张留存;国有企业在岗人员须持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审查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信息、材料的,任何阶段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4.考试(考核)方式:报名结束后,由招聘单位(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后续考试(考核)招聘事宜,并按分块招聘的原则,各县(区)招聘公告在本县(区)人民政府网上发布,市直部门招聘公告在市人民政府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部门网站发布,请报名人员适时关注。报名人员要确保所留电话准确、畅通,因所留电话不准确不畅通导致无法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引进到企业单位工作人选
1.报名时间:2020年5月15日-5月31日
2.报名方式:线上报名,报名人员根据我市发布的《第八届贵州人才博览会安顺市人才需求目录》,填写《第八届贵州人才博览会安顺市报名表》电子版,于报名时间内通过邮件(标题为:报考岗位+姓名+身份证号后四位)发送至安顺市人才市场邮箱:296987012@qq.com。报名以规定时间内收到邮件为准。
3.后续招聘方式:由企业自主开展并报第八届贵州人才博览会安顺市执委会办公室备案。
五、体检
体检必须在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不合格和自动放弃体检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自动放弃体检的考生应在发布体检公告3日内提交书面承诺书,逾期不交,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由招聘单位(部门)另行通知。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市执委会办公室统一部署,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实施。考察内容、标准、程序和方法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在考察中,须进一步核实引进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名资格条件和是否属简章规定的不得报名人员条件,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察应当组成考察工作组,考察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组要广泛听取意见,按照“凡进必审”的原则,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政治标准和学术标准相统一,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事业单位人员的首要考察内容,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做出考察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
考察工作应在发布考察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结束,并公告考察结果;考察不合格、考察期间放弃和自动放弃考察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放弃考察的考生应在发布考察公告3日内提交书面承诺书,逾期不交,视为自动放弃。
七、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经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由招聘单位(部门)分块在县(区)人民政府网上,市人民政府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招聘部门网站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同时,考生不按时填报《安顺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新进人员聘用审批表》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二)公示期满,对没有举报或者虽有举报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贵州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通知》(黔人发〔2006〕4号)和《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3〕10号),根据管理权限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举报事实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三)引进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未按规定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相关要求
(一)报名人员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实的,一经查证,即取消考试(考核)和聘用资格。
(二)报名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将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进行处理。
(三)本次人才引进工作后续相关公示、公告等信息将各县(区)人民政府网上、市人民政府网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招聘部门网站发布,请报名人员适时关注。因报名本人未及时查阅的,责任自负。
(四)进入体检及以后环节的引进人员,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因本人原因放弃资格的,五年内不得参加安顺市范围内的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及公开招聘。
九、本次报名工作未尽事宜,由第八届贵州人才博览会安顺市执委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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