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陕西省大学生助学贷款申请条件主要包括:借款人需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家庭经济困难,能提供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学习努力,能够正常完成学业等。
(一)首次贷款流程
1.2024年首次贷款学生应回到生源地所在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办理预申请。完成预申请程序的学生应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在线申请(网址为:https://sls.cdb.com.cn),完成注册并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和申请信息,并携带打印好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及相关材料,到县(区)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二)首次申贷材料
1.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各自的身份证原件和户口簿原件;
2.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原件,或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
4.未通过预申请的学生还需要携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原件。
注意事项:如果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户口不在同一本户口簿上,需携带双方户口簿原件。部分地区还需要相关材料复印件,具体请咨询县(区)学生资助管理部门。
(1)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①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②被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含预科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③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
④家庭经济困难,家庭所能获得收入不足以支持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⑤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国家助学贷款。
(2)共同借款人需符合以下条件:
①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父母;
②如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借款学生其他近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
③如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监护人,或是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④如共同借款人不是借款学生父母或其监护人时,应为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⑤学生本人入学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
⑥未结清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高校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不能作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
⑦如借款学生申请贷款时未满16周岁,共同借款人应为其监护人。此种情况下,办理贷款时需要提供相关监护关系的证明材料。如借款学生与其监护人户籍不在同一县(市、区),原则上应在学生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
1、两类贷款不能同时申请
按照政策规定,申请了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不能再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也就是说,两种贷款只能选一个申请办理。
2、国家助学贷款与生源地助学贷款存在差异
虽然国家助学贷款与生源地助学贷款都是用于解决贫困学子的学费、住宿费问题,贷款利率都按照央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执行且不上浮,学生正常在校期间均无需支付支付利息由财政贴息。但是,二者之间仍有一些差异:
(1)申请地点不同
国家助学贷款需要借款学生开学后,在所在高校提出申请;而生源地助学贷款需要借款学生在户籍所在地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
(2)申请时间不同
国家助学贷款一般是9月开学后开始办理;而生源地助学贷款是借款学生受到录取通知书后,即可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申请,但具体起始、截止时间各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规定不一样,因此需要借款学生到当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
(3)贷款期限不同
国家助学贷款期限原则上最长不超过毕业后6年;而生源地助学贷款原则上按学制加10年确定,最长可达14年。
3、获贷后一定要按时足额还款,以免以下不良信用记录,影响将来房贷、车贷以及信用卡的申请;
4、国家助学贷款利率按照央行同期发布的贷款基准利率执行,且不上浮;
5、借款学生正常在校期间内,无需支付利息,但毕业之后需自己付息;
6、若借款学生想提前还贷,那么只能选择提前一次性还清贷款,目前暂不支持提前部分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