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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科技学院学费标准,各专业学费每年多少钱

更新:2023-09-19 01:48:18 高考升学网

湖南科技学院学费标准,各专业学费每年多少钱

大学学费其实还是受到很多学生和家长关心的一件事情,本科四年专科三年算下来学费不是一个小数字。某些省份大学涨学费的消息被许多媒体报道,这些省份基本都确定了涨价方案或已启动学费调整程序“涨学费”预示着学生的上学费用提高,家长负担的加重。具体哪些学校的学费会上涨呢?上涨后的学费是多少?本文高考升学网小编将带你一起了解关于湖南科技学院的学费标准相关知识,本内容来自网络整理,仅供参考,准确信息请以学校官方发布为准。

一、湖南科技学院学费收费标准

教学学院专业名称学费住宿费(含空调使用维护费80-100元)代收费应缴费合计



书籍费军训服装费体检费床上、生活用品费城镇居民医保




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汉语言文学(师范)40001300120097722801807129
秘书学38001300120097722801806929
法学40001300120097722801807129
预科班40001300120097722801807129
经济与管理学院国际经济与贸易50001300120097722801808129
市场营销40001300120097722801807129
旅游管理40001300120097722801807129
金融工程50001300120097722801808129
财务管理50001300120097722801808129
马克思主义学院思想政治教育(师范)40001300120097722801807129
外国语学院英语(师范)40001300120097722801807129
商务英语38001300120097722801806929
日语38001300120097722801806929
理学院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40001300120097722801807129
信息与计算科学38001300120097722801806929
物理学(师范)40001300120097722801807129
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电子信息工程59001300120097722801809029
电子科学与技术48001300120097722801807929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59001300120097722801809029
通信工程59001300120097722801809029
软件工程59001300120097722801809029
教育技术学(师范)40001300120097722801807129
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48001300120097722801807929
化学与生物工程学院化学(师范)40001300120097722801807129
生物工程48001300120097722801807929
食品质量与安全48001300120097722801807929
生物技术38001300120097722801806929
生物技术(师范)40001300120097722801807129
制药工程48001300120097722801807929
材料化学48001300120097722801807929
体育学院体育教育(师范)40001300120097722801807129
美术与艺术设计学院美术学800013001200977228018011129
视觉传达设计800013001200977228018011129
环境设计800013001200977228018011129
产品设计800013001200977228018011129
摄影800013001200977228018011129
音乐与舞蹈学院音乐学60001300120097722801809129
舞蹈学800013001200977228018011129
传媒学院广告学60001300120097722801809129
广播电视学60001300120097722801809129
广播电视编导800013001200977228018011129
数字媒体技术48001300120097722801807929
土木与环境工程学院工程管理59001300120097722801809029
土木工程59001300120097722801809029
测绘工程48001300120097722801807929
国学院汉语言文学(专修国学)38001300120097722801806929
备注:一、2018级新生实行学分制收费管理,应缴学费分为学分学费和专业学费两部分:学分学费每学年按40个学分预收,每学分收费标准为70元,毕业时学校按规定结算,多退少补,专业学费每年按学年标准收取。以上学费标准依据湘发改价费〔2016〕668号文件,如有变动,按新文件执行。带号的为热门专业,学费标准上浮30%但不超过“非211”一本高校同类专业学费标准,如有变动,按新文件执行;二、住宿费统一预存1300元,开学时按实际收费标准扣缴,其收费依据湘发改价费〔2017〕915号文件执行,如有变动,按新文件执行。三、安装了空调的学生公寓,将收取空调使用维护费80-100元,其收费依据湘发改价费〔2017〕915号文件,如有变动,按新文件执行;四、代收费标准依据湘发改价费〔2015〕648号文件执行,如有变动,按新文件执行。书籍费每人预收1200元,按实结算,多退少补。五、城镇居民医保按180元/人的标准预存,开学时按永州市相关文件标准扣缴。








二、湖南科技学院招生相关知识

本消息参考自2018年湖南科技学院招生简章。2019级考生请关注官方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保证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校名为湖南科技学院,英文译名为“Hunan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Engineering”,部标代码为10551,学校所在地----湖南省永州市。

第三条湖南科技学院是一所经教育部批准,隶属于湖南省教育厅,涵盖理学、工学、文学、法学、经济学、管理学、教育学、艺术学等八大学科门类的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第四条学校招生工作以“有助于高校选拔人才、有助于中学实施素质教育、有助于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为指导思想,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为国家和学校选拔优秀人才。

第五条学校招生工作接受考生及家长、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招生政策、生源计划和录取结果均通过校园网向社会公布。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六条学校成立由校长为组长、主管校领导和纪委书记为副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部分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组成的湖南科技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及省(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执行学校党委、行政有关招生工作的决议,研究和制定学校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分组和监察分组,主管校领导任工作分组组长,纪委书记任监察分组组长。

第七条学校教务处下设的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是:具体组织学校招生工作改革的调查和科学研究;开展人才需求和培养的预测工作;做好学校招生宣传工作,全面系统、实事求是地宣传学校的办学思想、办学条件、办学特色、学科建设、毕业生就业等情况;根据学校的发展规划、办学条件、人才需求、学科发展等方面情况,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制定年度招生计划,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并根据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制定分省分专业生源计划,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及时报送各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组织和落实新生录取工作等。

第八条学校的通讯地址为:湖南省永州市零陵区杨梓塘路130号;邮编:425199;联系电话:0746?6382188(兼传真);学校网址:www.huse.edu.cn;电子邮箱:husezs@163.com。

第三章录取要求

第九条考生所录取专业相关文化考试科目成绩原则上不能低于及格分数,学校招生办公室在录取时可根据实际情况按当年招生政策对考生科目成绩要求作出适当调整。

第十条英语专业要求考生的外语应试语种为英语,且要求英语单科成绩及英语口语合格。日语专业要求考生的外语应试语种为日语或英语。其他专业不限外语语种,但在大学学习期间,学校只开设英语公共课程。

第十一条我校艺术类专业录取所需专业成绩采用生源省份相应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成绩。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考生的专业成绩、文化成绩均须达到所在省(市、区)相应艺术专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专业均采用美术类省级统考成绩。如生源省份举办了摄影专业省级统考的,摄影专业则采用所规定的省级统考成绩;如没有举办摄影专业省级统考的,摄影专业则采用美术类省级统考成绩。音乐学采用音乐类省级统考成绩。舞蹈学采用舞蹈类省级统考成绩。广播电视编导采用编导类省级统考成绩。如生源省份举办了戏剧影视文学类省级统考的,戏剧影视文学则采用所规定的省级统考成绩;如没有举办戏剧影视文学类省级统考的,戏剧影视文学则采用生源省份编导类省级统考成绩。

第十二条报考我校体育教育专业考生的专业成绩、文化成绩均须达到所在省(市、区)体育专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第十三条学校承认各省(市、区)按政策享受的加分,承认按政策允许降分投档的考生。

第十四条艺术、体育特长生的录取等依据教育部、省(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湖南科技学院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及有关补充规定。报考音乐学、舞蹈学、旅游管理等专业的考生,要求五官端正、四肢健全、口齿清楚,没有其它身体上的缺陷。

第十六条学校对应届生、往届生及社会考生一视同仁,男女比例不限。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在湖南省教育厅及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的领导下,在各省(市、区)负责高校招生录取行政部门和工作机构的统一组织下进行,实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录取体制。

第十八条学校根据各省(市、区)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顺序志愿的提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平行志愿的提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5%以内。

第十九条在思想政治品德合格、身体健康状况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学校投档要求的情况下,学校根据考生志愿,按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当考生分数相同时,分别按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第二十条进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清”原则录取专业,即:各专业优先将第一专业志愿填报该专业的考生按照成绩从高到低依序录取;各专业在第一专业志愿没有录取满额的情况下,再将第二专业志愿填报该专业的考生(须未被第一专业志愿录取者)按照成绩从高到低依序录取;各专业在第二专业志愿没有录取满额的情况下,再将第三专业志愿填报该专业的考生(须未被第一、二专业志愿录取者)按照成绩从高到低依序录取;以此类推。

当考生的专业志愿都不能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和录取具体情况,由学校调剂到其他未录满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内蒙古考生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第二十一条艺术专业录取规则:湖南省所有艺术类专业按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的总分高低排序,择优录取。其他省份,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摄影、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等七个专业,按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的总分高低排序,择优录取。音乐学、舞蹈学专业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成绩×60%+文化成绩×40%)高低排序,择优录取。总分或综合成绩相同时,专业成绩高者优先。

同时报考美术类五个专业的录取规则遵循第二十条之规定。

同时报考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二个专业的录取规则遵循第二十条之规定。

第二十二条体育教育专业录取规则:湖南省按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的总分高低排序,择优录取。其他省份,在投档的考生范围内,按考生所在的生源省份的投档成绩高低排序,择优录取。在总分或投档成绩相同时,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第二十三条少数民族预科班录取规则:按照当年公布的预科招生计划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政策执行,学校按照投档考生的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二十四条对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高考体检标准、所报专业均已录满且不服从调剂、总分低且录取满额等情况的考生作退档处理。所有录取及退档考生以生源地招生主管部门审核确认以后的名单为准。

第五章收费标准及其他

第二十五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书籍费等费用,学校严格按照湖南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财政厅、教育厅有关文件执行。热门专业(含特色精品专业)按湖南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财政厅、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第二十六条新生入校后,学校将进行新生录取资格复查,若发现有不符合普通高等院校招生体检标准者,学校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发现在考试或录取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舞弊行为的,学校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七条学校设立由奖学金、特殊困难补助金、勤工助学金等构成的奖、助、贷、补、免基金,从学生年度学费中按规定比例提取。分校、院两级设立综合奖学金和各类单项奖学金。特别优秀学生和特困优秀学生还可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等奖励。同时,学校积极争取各种社会资源设立专项助学基金与优秀特困生奖学金。

第二十八条对于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学校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和程序,采取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特困补助、捐资助学和减免部分学费等措施予以帮助。学校倡导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通过获得各级各类奖学金完成学业。

第二十九条按教育部文件规定,学生修学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湖南科技学院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湖南科技学院学士学位。学校学籍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746-6383891,学历证书查询网址:www.chsi.com.cn。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条本章程适用于湖南科技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专业的招生,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授权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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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湖南科技学院院系设置及特色专业

院系设置

截至2016年8月,学校建有12个教学学院,43个普通本科专业,面向全国27个省(市、区)招生。

湖南科技学院化学与生物工程学院湖南科技学院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湖南科技学院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
湖南科技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湖南科技学院理学院湖南科技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
湖南科技学院传媒学院湖南科技学院外国语学院湖南科技学院美术与艺术设计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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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色专业

  • 有机化学

  • 中国古代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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