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提高政府土地征收价格,妥善解决失地农民的生活养老问题,采取多远保障机制。都知道土地属国家所有,我们只有使用权而没有所有权。在城市化进展加大的前提下,这一矛盾越来越突出,现实中对土地实施征收过程中,补偿过低。例如一些地方按照土地种粮的用途不高于30倍给予补偿,按一亩平均收入1100来算,每亩最高30倍也不过3.3万元,而征收的地建成楼以后一平米都是几千元!
其次,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增加宅基地含金量。宅基地在农村存在着大量一户多宅等情况,对于这部分国家将加大清理力度,做到一户一宅,而对于那些在城镇落户的农民,他们村里的宅基地可以在“自愿”的前提下,有偿退出,由村集体出资购买。
最后,赋予农村宅基地出让,租赁,交易功能。大量农民进城,导致农村大量宅基地闲置,2018年要加快农村宅基地确权,赋予宅基地等同于城市商品房权限,让农村宅基地得到优化配置与最大应用的同时,还能给农民工兄弟带来价值不菲的收入。
2018宅基地建房新规
1、属于危房改造范围
危房改造是国家一项重要的扶贫项目,所以符合危房改造范围的,是可以申请建房的。并且如果是统计在册的危房或者经过政府认可的危房,都可以向村委申请危房改造补助。如果是低保户等,最高可以获得5万元左右的补助,一般情况下也能拿到2万左右的补助。
2、房子需要重新翻建
这主要有两方面,一是房子已经比较旧了或者孩子结婚需要盖新房,可以在原来宅基地上翻建。这也是农村建房大多数的原因,不过想在申请宅基地建房不困难的了,因为目前宅基地实行一户一宅制度。在宅基地确权之前,建房相对还是比较快的,确权之后要按照规定执行,这里面的道道不用多说。
3、通过分户后盖新房
在农村,很多子女还是和父母一起生活的,独生子女还是比较少的。现在农村一户有两个儿子的很多,必然每家拥有不止一处宅基地,所以这种情况通过分户之后,在新的宅基地上建房目前是可以的。如果没有宅基地,符合分户条件,可以分户之后申请宅基地建房。以后确权之后,想在通过分户申请宅基地,应该是很困难的。
总的来说,农村宅基地确权政策,促使农村用地规范化、农村自建房流程化,所以以后还想在农村生活立足的,想要建房的,尽早建房。当然,对于宅基地使用权,未来很多年内还是不会变得。
国家又规定了2条新的宅基地红线!
最近,国家相关部门又为农村“三块地”之一的宅基地制度划出两条“红线”,这是继之前官方已明确的三条底线之外,又一次为宅基地制度改革划出的底线!
由于土地资源和矿产资源、其它自然资源一样都是不可再生资源。土地被侵占一块就少一块,假若每年都以各种明目侵占土地,后代人吃什么?
所以国家规定,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有三条底线是不能突破的。
1、不能改变土地所有制,就是农民集体所有;
2、不能改变土地的用途,农地必须农用;
3、不管怎么改,都不能损害农民的基本权益。
最新的两条“红线”是什么?
此次,深改组会议又为宅基地制度改革划出了两条“红线”。
1、不得以买卖宅基地为出发点;
2、不得以退出宅基地使用权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
为什么要出这两个新规定?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土地规划研究中心主任严金明表示,这两个规定主要是因为在前期试点的过程中,一些地方出现操之过急的情形,违背了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保障农民利益”这一初衷。
并且,现在不少农民都是进城务工,但是他们并不是完全脱离了农村,实际上只是属于“亦工亦农”(在农闲时进城打工,农忙时又回到农村种地)或者“离土不离乡”(虽然不种地,但工作、人际关系等未离开乡村)的情况。
对于这部分人群而言,以退出宅基地使用权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不利于保护农民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