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转移是指在对于参保人员跨统筹区域流动就业的,转移养老保险关系的这一过程。社保转移需要走三个流程,参保人只要申请即可,剩下的工作将由两地社保部门进行对接转移。
办理条件
单位从业人员发生退工、解聘或调离。
办理材料
省内转移:
1、转移申请。
2、打印社会保险卡片。
3、个人账户结算单。
4、养老保险手册。
4、职工增减变化表。(以上手续填写打印信息一致)。
5、与企业签定的劳动合同(原件、复印件)。
省外转移:
1、《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凭证》。
2、《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即转出社保所)。
3、《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即转入社保机构)。
4、《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调动审批表》、调令及复印件。
办理流程
1、职工本人或所在单位提供上述办理材料到原就业地社保机构(即转出社保所)开具缴费凭证,由职工本人送到所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即转入社保机构),跨省、市的可邮寄送达。
2、由职工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即转入社保机构)出具“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并以邮寄的方式送达原就业地社保机构(即转出社保所)。
3、原就业地社保机构收到接续函后,按政策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相关手续。跨省、市的以邮寄方式送达职工新就业社保机构(即转入社保机构)。办理转移手续时,需由提供职工的养老保险手册,必要时需提供职工人事档案。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材料齐全、符合条件者当场办结
收费标准: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