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失业保险金目的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失业保险金依法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
申领条件及基本流程
一、申领条件
(1)已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按规定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二、基本流程
(1)失业人员在办理失业保险终止后,失业人员带齐所需资料,在1号窗口处办理《职工失业保险缴费记录手册》。工作人员审核相关资料、认定失业保险缴费年限(即时办理);
(2)认定缴费年限后失业人员在2号窗口处提交相关资料、工作人员审核失业保险缴费年限并由失业人员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表》(即时办理);
(3)在受理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申请之日起10日内,相关工作人员对申领者的资格进行审核认定,并在《失业保险金申领表》上填写审核意见和核定金额;
(4)失业保险金在登记的次月20日之前发放至失业人员提供的社保卡或银行卡中。
申请材料
(1)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证明原件;
(2)就业失业登记证、(就业创业登记证)(城镇户口);农村户口及外地户口失业人员不需提供。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两张两寸近期照片;
(5)本人社会保障卡或中国银行卡。
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内告知办理结果。
咨询方式:电话咨询或现场咨询
监督投诉方式:投诉电话:0825-5863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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