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高考升学网 > 失业保险 > 正文

2019烟台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规定

更新:2023-08-17 12:57:43 高考升学网

烟台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规定

  凡未参加挂档的失业职工必须持本人《失业证》、《身份证》

  于每季度末(3月、6月、9月、12月)的第二周(星期一至星期五)为失业保险金申领期。失业人员按照本人《失业证》编号的末尾数来确定申领日期。即末尾数是单数的(1、3、5、7、9)是周一至周五的上午八点三十分;末尾数是双数的(2、4、6、8、0)是周一至周五的下午二点,到劳动就业办公室(一楼失业登记处)参加失业保险金申领。凡是规定的时间内无正当理由不办理申领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下一季度的失业保险金及待遇。

参加失业保险金申领对照表

星期一 星期三 星期二 星期四 星期五
上午 1 3 5 7 9
下午 2 4 6 8 0

最新图文

兰州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2

时间:2024-03-12 09:0:52

潍坊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2

时间:2024-03-12 09:0:49

乌鲁木齐失业金领取条件及

时间:2024-03-12 09:0:47

绍兴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2

时间:2024-03-12 09: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