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累计缴费年限满1年不足2年的,领取3个月失业保险金;
2.累计缴费年限满2年不足3年的,领取6个月失业保险金;
3.累计缴费年限满3年不足4年的,领取9个月失业保险金;
4.累计缴费年限满4年不足5年的,领取12个月失业保险金;
5.累计缴费年限满5年不足6年的,领取14个月失业保险金;
6.累计缴费年限满6年不足7年的,领取15个月失业保险金;
7.累计缴费年限满7年不足8年的,领取16个月失业保险金;
8.累计缴费年限满8年不足9年的,领取17个月失业保险金;
9.累计缴费年限满9年不足10年的,领取18个月失业保险金;
10.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以上的,从第10年开始,累计年限每增加一年,增加2个月失业保险金,但最长为24个月。
吉林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吉林失业保险金申请材料
1.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2.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3.《吉林省失业就业登录证》;
4.《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
5.《失业登记通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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