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失业保险领取标准: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不足10年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由每月1071元;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0年(含10年)以上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为1224元。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有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①终止劳动合同的;
②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③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
④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劳动者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⑤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劳动者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⑥以及劳动、行政法规另行规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和求职登记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辽宁失业保险金领取申请材料
1、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就业登记证》
4、《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辽宁失业保险金领取流程:每月12日~15日,失业人员本人凭《失业证》到指定的失业保险金申领机构签字,申领当月失业保险金。
一、辽宁失业补助金领取条件及标准辽宁失业保险领取标准: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不足10年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由每月1071元;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0年(含10年)以上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为1224元。二、辽宁办理失业保险的条件和流程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有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①终止劳动合同的;②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查看更多
失业保险是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保障失业人员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促进其再就业。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按照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水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那么辽宁失业保险领取标准有哪些规定,辽宁失业保险领取条件有哪些呢?本文为你介绍关于辽宁失业保险的相关信息。一、沈阳失业保险领取标准根据相关规定,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标准,是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来确定...查看更多
失业保险属于社会保险五大险种之一,是劳动者由于非本人原因失业时,从国家和社会获得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属于社会保障体系重要组成部分,主要目的就是确保暂时失业人员基本生活,促进再就业。目前我国失业保险待遇主要包括失业保险金、医疗补助金、生育补助金、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职业培训补助等。那么辽宁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是什麽?辽宁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标准又是如何规定的呢?本文小编整理了一些关于辽宁失业保险的相...查看更多
记者从省人社部门了解到,随着辽宁省各市相继调整完最低工资标准,3至5个月内,各市将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春节前,沈阳已率先调整了失业保险金标准。 根据《辽宁省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在最低工资调整后,各市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也将调整。沈阳市已调整完毕,自本月1日起执行,其中,和平区、沈河区、铁西区、皇姑区、大东区、浑南区、于洪区、沈北新区、苏家屯区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不足10年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标...查看更多
1、第一条建议适当降低下岗失业人员个人参加社会保险的缴费比例或缴存基数。省政府以及有关部门在依法加强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的同时,高度重视下岗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这一问题,针对这部分群体陆续出台了减轻负担的相关政策。一是《关于规范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辽劳社发[2008]33号)规定“自由职业人员,可根据自身缴费能力,以本市上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100%之间自选缴费基数...查看更多
3月1日,记者从辽宁省就业和人才服务局获悉,根据《辽宁省失业保险条例》和《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从2月起,辽宁省将提高省属企事业单位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标准。 此次失业保险待遇标准调整的具体内容是: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不足10年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由每月910元调整为1071元;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0年(含10年)以上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查看更多
近日,记者从省人社部门了解到,随着辽宁省各市相继调整完最低工资标准,3至5个月内,各市将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春节前,沈阳已率先调整了失业保险金标准。 根据《辽宁省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在最低工资调整后,各市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也将调整。沈阳市已调整完毕,自本月1日起执行,其中,和平区、沈河区、铁西区、皇姑区、大东区、浑南区、于洪区、沈北新区、苏家屯区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不足10年的失业人员,失业...查看更多
辽宁省失业保险费率由3%降至2%个人费率降至0.5%记者今日从辽宁省人社厅获悉,日前,辽宁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地税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调整失业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辽人社发[2015]13号),决定自3月1日起下调失业保险费率,将失业保险费率由3%降至2%,其中个人费率由1%降至0.5%,用人单位(不含企业)失业保险费率由2%降至1.5%。鉴于我省在2013年已实施企业失业保险费...查看更多
失业保险费率由3%降至2%辽企和个人缴费比例待分配 日前,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将加大对小微企业和创业创新的减税降费力度。其中提到失业保险费率由现行条例规定的3%统一降至2%,单位和个人缴费具体比例由各地在充分考虑提高失业保险待遇、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政策等因素的基础上确定。 人社部表示,失业保险国家的规定是企业费率为2%,个人缴费为1%。目前一部分地区已根据就业...查看更多
发布部门: 辽宁省人大常委会 发布文号: 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32号 《辽宁省失业保险条例》已由辽宁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00年6月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0年9月1日起施行。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0年6月8日 (2000年6月8日辽宁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第一条 为了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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