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那么2022年南京失业保险金每月多少钱?小编整理了以下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南京失业金包括失业保险金和失业补助金,两者不可同时享受。
失业保险金标准:
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根据失业人员本次失业前12个月的平均缴费基数的一定比例和本次缴费年限确定,即:缴费不满10年的,按照失业人员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基数的45%确定;
缴费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照50%确定;缴费20年以上的,按照55%确定;
但最高不得超过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最低不得低于南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5倍。
失业补助金标准:
①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按照每人每月750元;
②对参保缴费不足1年或参保缴费满1年但因本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按照每人每月450元。
1、员工缴纳失业保险满一年以上。
2、非本人意愿离职,包括被用人单位辞退、开除或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条,劳动合同到期所在单位不再续签,单位出具不续签证明。
3、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需求的。
一、南京失业保险领取期限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1年不足10年的,每满1年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2个月; 累计缴费满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为24个月; 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年限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24个月。 二、南京失业保险待遇确定标准 缴费不满10年的,失业保险金标准按照失业人员...查看更多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且有求职要求的人才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为大家搜集的一篇“南京市失业保险金月标准”,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什么情况下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且有求职要求...查看更多
什么情况下 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且有求职要求。 本次调整 涉及到哪些失业人员? 1月1日后核定的失业保险金月标准高于1770元的,按1770元计发。底前已核定失业保险金的不做调整,仍按原标准计发。目前失业金最高标准为1770元/月,最低标准为910元/月。 失业保险金 ...查看更多
,工作好找吗?饭碗稳定吗?昨天,南京市人社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一系列促进就业创业方面的利好政策,通过失业保险费率下降执行期延长、奖励招录毕业生的小微企业,将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发放范围从大学生扩大到所有初始创业者……这些将帮助南京人找到好工作、稳定现有岗位。 为了稳定大家的工作岗位,南京将按规定延长失业保险费率由3%降至2%的执行期(其中单位缴费比例为1.5%,个人缴费比例为0.5%)。 将...查看更多
南京市失业保险办法 第206号 (2002年4月15发布,2010年12月1日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失业人员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促进其再就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国务院《失业保险条例》、《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事业单位及其...查看更多
南京市失业保险待遇领取条件 凡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依法参加了失业保险并足额缴费的,其职工失业后,可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非因本人...查看更多
一、领取失业保险金有什么条件?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 (2)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3)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并且有求职要求。 二、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如何确定?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1年不满10年的,每满1年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2个月;累计缴费满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查看更多
南京的低保提标方案公布,其中,主城六区的城市标准从540元/月提高到600元/月。因为今年的低保提标文件下发比较迟,7~9月的失业保险金补差将在10月份补发到位。快报讯(记者项凤华)昨天,南京的低保提标方案公布,其中,主城六区的城市标准从540元/月提高到600元/月。现代快报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新的低保标准从7月份开始执行,为此,南京市失业人员的失业保险金下限也将随之调整。不过,因为今年的低保...查看更多
2015最新南京失业保险金最低标准 南京的低保提标方案公布,其中,主城六区的城市标准从540元/月提高到600元/月。现代快报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新的低保标准从7月份开始执行,为此,南京市失业人员的失业保险金下限也将随之调整。不过,因为今年的低保提标文件下发比较迟,7~9月的失业保险金补差将在10月份补发到位。最高标准 根据相关规定,失业保险金,最高不得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最低不得低于当...查看更多
南京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一次性领取 办理部门: 南京市失业保险结算管理中心 承诺时限: 1 工作日 办理时间: 每月5日前申请 办理地点: 户籍所在街道劳动保障所 联系电话: 86590805 监督电话: 86590806 服务指南: 一、本市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领取营业执照,有应领取未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的,可申请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二、符合一次性领取条件的人员,...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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