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是社会为保障劳动者利益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社会保险的项目之一,是为因失业暂时失去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的保障。但是很多人认为只要没有工作就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其实不然,领取失业保险金也是有一定的条件限制的,那么领取失业保险金有哪些要求呢?下文,就由小编给您介绍。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其本人累计缴费时间长短的不同,划分为三个档次:
1、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最长能够领取1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2、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最长能够领取18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3、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最长能够领取2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失业保险条例》中关于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最长期限为12个月的规定,不能理解为缴费时间达到上述要求的失业人员都能领取12 个月的失业保险金。在具体操作中,各地可以在同一档次内,根据失业人员缴费时间的长短,相应拉开其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的差距。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的制度。它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之一。
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目的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失业保险金依法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
条件:
1、缴费期限规定: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2、主观意愿: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1)终止劳动合同的;
(2)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因用人单位不按规定提供劳动条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4)因用人单位以暴力、胁迫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强迫劳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5)因用人单位克扣、拖欠工资,或者不按规定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劳动报酬,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6)因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或者集体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7)因用人单位扣押身份、资质、资历等证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8)因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9)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3、其他要求: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4、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
女性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经审核,可一次性领取相当于本人3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标准的生育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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