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北京市开通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包括: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北京大学人民医院、积水潭医院、北京医院、北京肿瘤医院、安贞医院、朝阳医院、北京世纪坛医院(北京铁路总医院)、天坛医院、同仁医院、友谊医院、宣武医院、北京军区总医院、301医院、协和医院、阜外医院、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中日友好医院。
随迁老人就医备案即可结算
一直以来,跨省异地就医是群众反映强烈、但解决难度最大的问题。近年来,越来越多的随迁老人离开故土到异地后,看病报销成了件麻烦事。由于他们是在户籍所在地参加医疗保险,通过办理异地安置手续的办法,在当地选择定点医院,然后回原参保地走手工报销程序,跑腿、垫资让这些参保人员感到诸多不便。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去年曾提出,在2017年底基本实现符合转诊规定的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为了确保如期完成任务,本市昨天公布了北京跨省异地就医结算各项任务时间表。
北京跨省异地就医结算各项任务时间表
市人力社保局介绍,有着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需要的参保人员,需先行进行备案;6月底前,他们的相关备案信息要同步上传至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
根据安排,本市将在7月底前,对新增备案人员信息与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实时同步,对备案人员信息实行动态管理;所有有关定点医疗机构纳入直接结算定点范围,全面开展直接结算业务。
9月底前,备案人员信息上传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的比率将达到90%,在线备案人员将全部可以实现直接结算;对已开通账户的异地省市,预付金、结算资金将如期拨付到位。
据悉,年底前,异地参保人员来京直接结算就医将纳入本市统一监管;各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对本辖区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费用的现场核查率不低于20%。
如何选择异地结算定点医疗机构
异地医院应选择同一地区2家异地结算定点医疗机构,保留1家北京定点医疗机构。
目前直接住院结算仅支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其他人员及门诊结算目前仅能选择手工报销。填写表格时,若选择的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在已公布的“全国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内,则不需要异地医院和医保经办机构盖章;若不在该名单内,则仍需要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和医保经办机构盖章确认。在直接结算医院范围内的医院也可以选择手工报销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