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指社会医疗保险,社会医疗保险为向保障范围内的劳动者提供患病时基本医疗需求保障而建立的社会保险制度。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个人账户;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分为两部分,一部分划入个人账户,一部分用于建立统筹基金。本文高考助手网小编问你介绍关于兰州医疗保险的报销相关知识。主要包括兰州医疗保险报销流程、兰州医疗保险报销比例、兰州医疗保险报销政策相关信息。
下列情况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应按有关规定处理:
(1)企业职工因工负伤、职业病、女职工生育的医疗费用仍由原资金渠道解决(机关、事业单位另行规定);
(2)因公出国或赴港、澳、台地区期间的医疗费用,由派出单位负责;
(3)因交通肇事及医疗事故发生的医疗费用,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4)因违法犯罪、酗酒、斗殴、自杀、自残等和不符合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范围内发生的医疗费用,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住院费用报销:
城镇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和居民就医住院费用结算:
1、医保证、住院证明、职工提供单位介绍信;
2、生育住院应提供《生育保健服务证》、意外伤害需要出具符合医保支付条件的有关证据及其他申请材料。
城镇职工、居民转外就医:
1、三级医院开具的《医保病人转外就医申请函》、相关病史资料(转外);
2、完整外地住院病历复印件、出入院证、住院费用汇总明细单、住院发票原件、所住医院等级、医保资质证明及联系电话、医保证及单位介绍信(职工)等相关材料(结算)。
门诊费用报销:
城镇职工特殊病长期门诊:
1、申请人在医保局领取并填写《兰州市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疾病门诊申请表》;
2、在缴纳医保的单位盖章;
3、在选定做治疗的定点医院加盖公章;
4、提供疾病诊断证明、近3个月内相关体检资料或住院病历复印件及医保证等。
住院费用报销:
城镇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和居民就医住院费用结算:
1、医保证、住院证明、职工提供单位介绍信;
2、生育住院应提供《生育保健服务证》、意外伤害需要出具符合医保支付条件的有关证据及其他申请材料。
城镇职工、居民转外就医:
1、三级医院开具的《医保病人转外就医申请函》、相关病史资料(转外);
2、完整外地住院病历复印件、出入院证、住院费用汇总明细单、住院发票原件、所住医院等级、医保资质证明及联系电话、医保证及单位介绍信(职工)等相关材料(结算)。
门诊费用报销:
城镇职工特殊病长期门诊:
1、申请人在医保局领取并填写《兰州市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疾病门诊申请表》;
2、在缴纳医保的单位盖章;
3、在选定做治疗的定点医院加盖公章;
4、提供疾病诊断证明、近3个月内相关体检资料或住院病历复印件及医保证等。
城镇职工
住院费用报销:
起付标准:一、二、三级医院的起付标准分别为400元、550元、700元;
住院起付标准:在一个参保年度内多次住院,从第二次住院起,起付标准可以依次递减20%,但递减过程中最低起付标准不得低于前款起付标准的50%;
报销比例:退休人员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与在职职工相同,统筹基金自付比例分别为12%、8%、4%。
温馨提示:统筹基金的使用要严格限制在基本医疗服务范围、项目、设施标准和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费用开支范围之内,超出部分不予支付,由职工个人自付。
区外转院报销比例:个人先自付20%的基础上,按上述住院费用报销标准予以报销。
注:未经批准到外地住院治疗的医疗费用,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长期门诊费用报销:
1、原则上到定点医疗机构一年报销一次,不满一年但费用超过5000元的可中间结算;
2、一年收取起付标准400元,除去不对症项目、自费项目及乙类项目应自负的20%以外,进入统筹报销范围的个人承担40%,医保报销60%。
城乡居民
住院费用报销:
起付标准:三级甲等医院为1400元;三级乙等医院为1000元;二级医院为400元;一级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200元。
报销比例:
一级定点医疗机构统筹费用医保基金支付90%;二级定点医疗机构统筹费用医保基金支付85%;三级定点医疗机构统筹费用医保基金支付65%。
门诊费用报销:
起付标准:50元;
报销比例:
起付标准以上,300元以下的部分由统筹基金报销40%;起付标准以下,300元以上的门诊费用由个人负担。
注:在一个参保年度内,门诊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不超过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