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北京异地就医结算服务水平是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具体体现。推进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过程中,聚焦群众就医、结算的痛点问题,突出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经办思路从审批型转向服务型。在关键环节创新管理方式、简化办事流程、加大信息公开,以信息技术为依托增强执行力,排解群众苦恼,增加群众获得感、幸福感。那么北京异地医保报销有哪些政策呢?北京异地医保报销流程和比例如何规定的?本文介绍了关于北京异地医保报销的相关知识,可供参考!
北京保险在外地看病能否报销
1、医疗保险是属地管理的,原则上在哪里参保就在哪里享受医疗疾病保险待遇。
2、如果你离开参保地就医,需要在参保地的医疗机构办理转诊手续,或申请异地就医手续,才可以在外地住院治疗时发生的属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费用按比例报销。
3、未办理转诊或异地就医手续的则无法享受到医疗保险待遇。
北京保险在外地就医报销规定
16周岁以下学生儿童在外省市居住或就读的,应在户口所在地社保所申请办理异地就医登记手续。可选择异地2家县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或儿童专科医院,和1家北京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大病医保待遇不变,医疗费也到户口所在地社保所办理报销。
1、本地就医医保报销
以北京上海为例,市外就医时,嘉兴市范围内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先自费5%,杭州、上海定点三级医疗机构或因临时外出在市外当地定点医疗机构急诊、抢救的先自费10%,杭州、上海以外当地医保定点三级医疗机构先自费20%,市外其他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先自费30%。
2、外地就医医保报销
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在本地医院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也设有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在此区间的费用按一定比例报。不同级别的医疗机构,起付标准和报销比例有所不同。其中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二级医疗机构、三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分别为300元、500元、800元。报销比例也向基层医疗机构倾斜,一级及以下为在职90%、退休95%,二级为在职85%、退休90%,三级为在职80%、退休85%。根据新出台的政策,桐乡市职工医保统筹基金的最高支付限额为16万元,参保职工在一个年度内发生的医疗费用超出16万元以上的部分,则列入职工大病保险,可按85%比例报销,上不封顶,且自负超过一定金额还可以享受大病保险二次补偿。
北京医保异地就医报销流程
外出期间发生的异地急诊住院费用如何报销?所需材料为:《医疗手册》,《特殊就医申请表》(单位盖章)一式三份,以及住院发票、费用汇总明细、住院病历复印件(包括住院病历首页,出入院记录、医嘱住院病历复印件加盖骑缝章)、出院证或死亡证明(医院出具的资料均要医院盖章)等。同时,由当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出具就诊医院的定点证明及医院等级证明。异地门诊急诊死亡的费用报销等情况所需材料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