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人口流动非常大,异地就医是很多人都会遇到的问题。比如说,老人随子女迁到大城市、单位常驻外地工作、患重病去外地治疗等,如果没有当地社保,看病可能要花费不少钱。那么异地医疗保险有哪些政策呢,异地医疗保险报销比例多少呢?本文小编为你解答关于金华医疗保险异地报销的相关政策、金华医保异地报销的比例多少钱等知识。
金华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应符合国家、省、市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其中,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用支付范围中部分药品、诊疗项目需个人先自理一定比例。
除个人需先自理一定比例的费用外,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内的医疗费用称为可报销医疗费用。
参保人下列医疗费用,不列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在省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基本医疗保险诊疗服务项目、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及标准以外的;
(二)在非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就医、购药(紧急情况除外)发生的医疗费用;
(三)应当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
(四)应当由第三人承担的;
(五)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六)在境外就医的。
金华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第二十八条 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应符合国家、省、市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其中,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用支付范围中部分药品、诊疗项目需个人先自理一定比例。
除个人需先自理一定比例的费用外,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内的医疗费用称为可报销医疗费用。
第二十九条 住院医疗报销待遇
参保人住院治疗发生的住院可报销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支付时设起付标准、最高报销限额和支付比例。
(一)起付标准
参保人每次在本市内住院起付标准为:
1.基层卫生院(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下同)500元。
2.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800元。
3.三级乙等医院1000元。
4.三级甲等医院1200元。
中医、儿科、康复、精神、妇幼等专科医院起付线按相应级别下降一档,最低为800元。
市外医院1500元,异地安置(含异地居住、异地外派)人员1200元。
(二)最高报销限额
参保人住院(含特殊病种)每医保年度基金最高报销限额按本市全体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倍左右确定。最高报销限额由市医疗保险行政部门定期调整并公布。一档、二档参保人的住院最高报销限额为30万元,三档参保人为20万元。
(三)报销比例
参保人每医保年度内住院发生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报销限额内的可报销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按以下规定报销:
1.基本医疗保险一档、二档参保人,在本市内基层卫生院、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三级医疗机构就医的,在职参保人分别报销95%、88%、85%,医保退休人员分别报销95%、92%、90%;基本医疗保险三档参保人,在本市内基层卫生院、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三级医疗机构就医的,分别报销90%、80%、75%。按增设缴费标准缴费的参保人,在本市内基层卫生院、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三级医疗机构就医的,分别报销85%、75%、65%。
2.参保人办理异地居住登记手续或经批准转院在市外医疗机构就医的,个人先自付10%,未经批准在市外医疗机构就医的,个人先自费20%,再按市外医疗机构报销比例报销。参保人办理异地安置、异地外派工作登记手续的,按市外医疗机构就医报销比例报销。市外医疗机构就医报销比例:医保退休人员为90%,一档、二档在职参保人为85%,三档参保人为75%,按增设缴费标准缴费的参保人为65%。
家庭病床建床期间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按基层卫生院报销政策以一次住院予以报销结算。家庭病床管理办法由市卫计委会同有关部门制订。
城镇职工
住院医疗费用报销:
起付标准至最高支付限额间的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和个人分别承担,具体标准为:
起付标准至2万元(含):在职职工报销85%,退休人员报销92.5%;
2万元至最高支付限额:在职职工报销90%,退休人员报销95%;
注:参保对象住院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按上年度市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倍左右确定。
门诊医疗费用报销:
1、普通门诊:由个人账户当年资金支付,个人账户当年资金不足支付或未建个人账户的,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医的报销35%,在二级(含)以上医疗机构就医的报销20%,由历年统筹基金列支。
2、特殊病种门诊待遇:一个保险年度内的起付标准为1000元,起付标准以上的医疗费,按职工住院标准支付。
3、慢性病种门诊待遇:参保缴费满一年以上的人员,规定范围内的慢性病种门诊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按80%报销。
城乡居民
住院医疗费用报销:
起付标准至最高支付限额间的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和个人分别承担。
标准一缴费人员和在校学生、不在校未成年人:
1、一级医疗机构就医的,报销85%;
2、在二级医疗机构就医的,报销80%;
3、在三级医疗机构就医的,报销75%;
按标准二缴费人员(除在校学生、不在校未成年人):
1、在一级医疗机构就医的,报销80%;
2、在二级医疗机构就医的,报销70%;
3、在三级医疗机构就医的,报销65%。
门诊医疗费用报销:
1、普通门诊: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医的报销35%,在二级(含)以上医疗机构就医的报销20%。
2、特殊病种门诊待遇:一个保险年度内的起付标准为1000元(在校学生和不在校的未成年人减半执行),起付标准以上的医疗费,按住院标准支付。
3、慢性病种门诊待遇:参保缴费满一年以上的人员,规定范围内的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按60%报销。
金华医保报销比例主要分为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两部分的报销标准,但是医保报销的内容都是住院医疗费用报销和门诊医疗费用报销。城镇职工的住院医疗费用报销起付标准至2万元(含)的,在职职工报销85%,退休人员报销92.5%。